【颁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 文 号】:交函体〔1993〕573号
【颁布日期】:1993年10月20日
【实施日期】:1993年10月20日
【标 题】: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转发国家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交函体〔1993〕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部属及双重领导企事业单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企业计量工作已步入依法自主管理的轨道。同时根据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形势需要,迫切要求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这将对企业的计量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现将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量函[1993]403号《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实施,并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反映问题。
我部将根据交通行业特点,组织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管理规范,加强对专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希望各单位密切配合,把交通计量工作做好。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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