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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方法
8.2.1策乳胶光密度均匀性检验[见表1-a]
应对每一批胶片的乳胶作1.0光密度检验,并应从下列辐射中选定检验用的合适参考辐射:
a)1级:137Cs或60C的γ辐射;
b)2级:从8.1.4款中选定能量范围低于250keV的任何参考辐射;
c)3级:从8.1.4款中选定任何参考辐射。
d)4或5级:最好选用90Sr/90Y源的β辐射(见ISO6980)。
对每一批产品的乳胶,随机地选取10个胶片包照射,得到相应于光密度为1.0的校准量之值。对 每一个乳胶,在其表面上选取均匀分布的10个不同点测量光密度,确定每一个样品光密度最大值和最 小值之差,并计算平均值及其标准偏差。
用常规操作方法对同一面胶片表面进行密度测量。
本检验可能会因照射条件和显影方法的不同而受到影响。因此,应将这两个因素的 影响控制至最小,以确保检验结果有效。
8.2.2 潜影稳定性检验[见表1-b]
应对每一批胶片的乳胶作本项抗衰退检验。
对每一次乳胶检验,准备2组样品,每组5个胶片包,各组分别标以字母A和B以示区别,后者用作对 照样品。
用参考辐射(见8.1.4款)照射A组。这样,其光密度值应在检验乳胶特性曲线的准直线部分上。
将A组和B组样品在正常试验条件下贮藏30d。贮藏期结束,对未经照射的B组,像A组那样受 到相同校准量值的照射。放置24h后,再一起冲洗所有胶片。
8.2.3 抗老化性检验[见表1-c]
8.2.3.1 人工老化
应对每一批胶片的乳胶作本检验。
对每一次乳胶试验,准备8组样品,每组3个胶片包,各组分别标以字母A至H。将A至D组样品 在温度为50±1℃、向大气敞开的干燥箱(无去湿剂)里放置7d,而将E至H组样品在正常试验条件下(见8.1.3款)放置。
热处理后4~20h内对A至C组,以及E至G组(对照样品)在以下条件下用一种参考辐射完成照 射:
a)A和E组胶片包所受照射的校准量值相应于乳胶量程的1/4;
b)B和F组胶片包所受照射的校准量值相应于乳胶量程的1/2;
c)C和G组胶片包所受照射的校准量值相应于乳胶量程的4/5。
对D组胶片包以及H组对照样品一起进行热处理,但均不进行照射。
对上述所有胶片同时进行显影,测定照射过的各组胶片的校准量,分别计算试验样品组和对照样品 组的校准量平均值,比较这两个平均值。
测定并比较两组未照射胶片的本底光密度的平均值。
8.2.3.2 自然老化
取数量足以进行表1中a)和b)项试验的胶片包,在制造商提供的条件下保存1个月。
按8.2.1和8.2.2款给出的方法完成这些试验。
其试验结果应落在表1中a)和b)项规定的要求限度内。
8.2.4 乳胶的光子能量效应检验[见表1-d]
应对每一批胶片的乳胶作本检验。
对每一次乳胶检验,准备2组样品,每组4个胶片包,两组分别标以字母A和B。A组用参考辐射照射,B组用其能量对乳胶能量响应最大的辐射照射。
a)1级和3级:A组用参考7辐射(60Co或137Cs)照射B组用8.1.4款中能量接近于60keV的辐射(例如241Am的γ辐射或65keV平均能量的"A"系列辐射)照射。
b)2级:除了选自8.1.4款的参考辐射能量应在100keV至250keV范围内之外,采用上述同样的 方法。
c)4级和5级:除了选用两种不同的β辐射(见ISO6980)进行照射外,采用上述同样的方法。
校准量之值应选得恰使光密度大约为1,计算两个比值之积[Q(A)/Q(B)]×[OD(E)/OD(Eref)], 此处Q(A)和Q(B)分别为A组和B组相应的校准量之值,OD(E)和OD(Eref)分别为能量响应最大的辐 射组和参考辐射组相应的光密度之值。
8.2.5 标称量程检验。见表[1-e]
8.2.5.1 下限检验
如果为了覆盖量程,使用了一一些乳胶灵敏度不同的胶片包,则应对其中最灵敏的乳胶进行本检验。
用下列参考辐射并以校准量下限相应的强度照射3包胶片:
a)1级和3级:137Cs或60C的γ辐射;
b)2级: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
c)4级和5级:90Sr/90Y的β辐射。
在正常试验条件下,同时冲洗照射过的胶片以及10枚从同一批乳胶胶片中选取的未照射的胶片。 测量未照射胶片的光密度,确定这些测量值的平均值及标准偏差。测量照射胶片的光密度,计算平均 值。
在对照样品光密度均值上加上2倍标准偏差,并与照射样品光密度均值作比较。后者应大于前者。
8.2.5.2 已考虑饱和及负感现象的上限检验
如果为了覆盖量程,使用了一些乳胶灵敏度不同的胶片包,则应对其中最不灵敏的乳胶进行本检 验。
准备2组分别标以组号为A和B的胶片包,每组3个胶片包。照射A组,以使其校准量等于上限Qul;照射片组,以使其校准量等于上述值加上0.1Gy即Qul+0.1根据两组光密度OD的平均值,按下式 计算上限灵敏度:
S=[OD(Qul+0.1)-OD(Qul)]/0.1
8.2.6 胶片包装纸的光不透明性检验[见表1-f]
应随机选取一些胶片包完成本检验。
用光亮度为1000cd/cm2的氙灯照射胶片包1h,胶片包应离光源足够远,以免使胶片的温度超过30℃,并应使胶片的一面垂直于光辐射。然后,在相同条件下照射胶片包另一面1h;再在相同条件下照 射胶片包的4个边缘各1h。同时冲洗试验胶片和对照样品,并比较它们光密度的磁纹和均匀性。测量 每枚胶片10个不同点上的光密度,计算每一胶片光密度的平均值及标准偏差,比较这些数据。
8.2.7 W类剂量计包装胶片的水蒸汽耐受性检验[见表1-g]
只有W类剂量计胶片包应进行本项检验。
准备6组样品,每组5个胶片包,各组分别标以字母A至F,以示区别。
按下法处理各组胶片:
a)A组:照射后暴露于湿气中;
b)B组:在不与湿气接触的条件下照射,然后放置;
c)C组:在湿气中暴露后再照射;
d)D组:在不与湿气接触的条件下放置,然后照射;
e)E组:暴露于湿气中;
f)F组:不经任何处理。
B、D和F组分别为A、C和E组相应的对照样品。
照射胶片包时(先照A和B组,再照C和D组)应控制照射强度以使所得校准量值大约相当于试验 乳胶量程的中间值。作湿气处理时,将A、C和E组胶片包在(38±0·5)C温度、88%~92%相对湿度的 通风橱里放置7d;不作湿气处理的B、D和F组对照样品在正常试验条件下放置。
对A和C组的两步操作应抓紧连贯完成。
六组剂量计应同时显影,测定A、B、C和D组的校准量之值,测量E和F组的光密度值。计算每一 组结果的平均值,然后计算下述差异:
A和B组的差异,确定潜影的衰退;
C和D组的差异,确定灵敏度的变异;
E和F组的差异,确定本底光密度的变异。
8.2.8 过滤片的质量控制[见表1-h]
应对过滤片材料或胶片盒作本项检验。
8.2.8.1 过滤片材料均匀性检验
从制作过滤片的板材上非毗邻地剪取10块与过滤片面积相同的样品,将每一块样品分别与10个 胶片包一起夹住。选用8.1.4款中能量处于33keV至137Cs/60Coγ辐射间的参考辐射(以适合于被试验 的过滤片材料),在自由空气中照射这些过滤片-胶片包组合件。
校准量值的选择应便所得的光密度值为1.0±0.5。
对每一片乳胶,测量均匀散布于表面10个不同区域的光密度值,计算每枚胶片单位面积光密度之 平均值。无论是过滤片还是胶片盒,只要是新生产的,就应对其中每一种过滤片重复做本检验。
注:不同的的胶片-胶片盒组合件作本试验也可能产生变异。作为过滤片的存放盒,由于对每个 胶片盒实际上通常仅作一次光密度测量,因此为了得到平均结果应从新交货的胶片盒中随机地选取至 少50个样品进行本检验。
8.2.8.2 放射性检验
在过滤片(例如锡或铅过滤片)可能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情况下,应检验来自这些放射性核素的辐射 对于光密度测量的影响。
准备A、B两组胶片包,每组5个。将A组胶片包与过滤片一起放入胶片盒中,或与过滤片夹在一 起。将A组和侣组(对照样品)在正常试验条件下(见8.1.3款)按正常的佩带期放置。同时处理两组 胶片,测量每片胶片的光密度值,计算各组平均值。比较检验组和对照组胶片的结果。
8.2.9 剂量计角响应检验[见表1-i]
对每一批胶片乳胶试验,剂量计均应置于人体模型上完成照射。辐射入射角应在两个互相垂直的 平面上,其中一个平面通过平行于剂量计短边的对称轴,另一个平面通过平行于剂量计长边的对称轴。 在每种情况下,照射所用的人射角应固定为0°、30°、45°和60°;剂量计应放在人体模型上照射;照射距离 应恒定且足够大,以照遍整个人体模型表面。
准备7组分别标以字母A至G的剂量计,每组3个。所有剂量计均应以相同的个人剂量当量值照 射,由此产生的光密度值应在乳胶特性曲线的准直线段内。A组以0°入射角(正常人射角)照射;B组和C组剂量计各自绕剂量计的长边和短边转动30°角后照射;用同样的方法,对D组和E组转动45°后照 射,对F组和G组转动60°后照射。应使用以下参考辐射(见8.1.4款):
a)1级: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及137Cs或60Co的γ辐射;
b)2级:平均能量为65keV的"A"系列或241Am的辐射,及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
c)3级:平均能量为65keV的"A"系列或241Am的辐射,及137Cs或60Coγ辐射;
d)4级:204Tl和90Sr/90Y的β辐射(参见ISO6980);
e)5级:没要求试验。
对于给定的辐射能量E,计算入射角为α度时剂量计响应R(E,α)与正常入射(0°)时响应R(E,0)之比。由表A2中给出的角校正因子f(d,E,α)可求得用于计算响应值的约定真值,深度d的取值为0. 07mm或10mm。
注:本检验的结果以无量纲的比值表示,是为了避免剂量当量测量中引入绝对误差。
8.2.10 背面照射影响检验[见表1-j]
本检验应在人体模型上完成,并应使用以下参考辐射(见8.1.4款):
a)1级和3级:137Cs或60Co的γ辐射;
b)2级:平均能量处于100keV和248keV间的X辐射;
c)4级和5级:90Sr/90Y的β辐射(参见ISO 6980)。
准备AB两组胶片包,每组3个。将A组胶片包装入胶片盒内,把它们放在人体模型上照射,照射 时离源的距离应恒定,且强度应使所得的个人剂量当量值落在特性曲线的准直线段内。使用相同的胶 片盒,取出A组胶片包置换以B组胶片包,将胶片盒翻转180°后在同样条件下照射它们(背面照射)。
分别计算剂量计正面照射和背面照射的响应平均值,比较两个平均值。
8.2.11 剂量计能量响应检验[见表1-k]
对于每一批胶片,每一系列辐射,或每一种能量,剂量计都应置于人体模型上在正常人射条件下完 成本检验。
应使用以下参考辐射(见8.1.4款)照射随机选取的5个剂量计,并使它们所得的个人剂量当量值 相同:
a)1级: 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及137Cs或60Coγ辐射;
b)2级: 平均能量为33keV的"A"系列辐射:
平均能量为58keV的"B"系列辐射,或241Amγ辐射,
平均能量为79keV的"B"系列辐射,
平均能量为134keV的"B系列辐射,
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
c)3级: 同2级,且再加上137Cs或60Co的γ辐射;
d)4级: 204Tl和90Sr/90Y的β辐射(参见ISO 6980)
e)5级:没要求检验。
对于每一类参考辐射,用于这些检验的、人体模型内的个人剂量当量(深部或浅表)约定真值H'p (d,E,0),应由空气比释动能或组织吸收剂量校准量Q(E,0)按下式求得:
H'p(d,E,0)=Q(E,0)·c(d,E,0)
此处c(d,E,0)为由相对校准量Q(E,0)转换成特定参考辐射在辐射正常人射条件下的个人剂量当 量之加权平均转换系数。附录A给出了随辐射类型(光子书辐射)及能量E而变化的、在ICRU组织平 板人体模型内深度d=O.07mm和d=10mm处的c(d,E,O)值。
9 识别
剂量计应有简单、唯一、牢固的识别标记。标记的方法不应直接或间接地损伤胶片乳胶的有用部分,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胶片的光密度。
10 标识和附加说明书
10.1 标识
10.1.1 单片胶片标识
胶片包应有必要的标识,以说明剂量计的来源、失效日期及响应特性。
10.1.2 箱装胶片标识
盛放胶片包的每个箱子(或其它盛放容器)应在所附的标签上标明如下信息:
a)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
b)完整的牌号(级别、类别、种类)
c)系列号或生产批号;
d)失效日期。
10.2 附加说明书
每个盛放胶片包的箱子或其它包装容器里必须附有说明书,说明书上至少应记有如下信息:
a)剂量计的全称(见5.2条);
b)制造商的名称和商标;
c)胶片的设计量程;
d)冲洗方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转换系数和角校正因子
在本标准中,对大多数检验而言,校准量使用了空气比释动能Ka(对光子)和空气吸收剂量Da。但是,对于剂量计的角响应和能量响应检验使用了ICRU推荐的实用量个人剂量当量(深部或浅表)Hp(d)。
下面给出了由Ka(对光子)和Da(对β辐射)转换成ICRU组织平板人体模型深度d=0.07mm和d=10mm处的个人剂量当量之转换系数c(d,E,α)。该人体模型的尺寸为30cm×30cm×15cm,质量组成为76.2%氧、11.1%碳、10.1%氢和2.6%氮,密度为1。转换系数c(d,E,α)随辐射类型(光子或β辐射)、辐射能量E及辐射入射角α(0°~60°)而变化。作为一级近似,该转换系数可被分解成如下两部分:
c(d,E,α)=c(d,E,O)×f(d,E,α)
式中:c(d,E,O) 辐射正常入射时的转换系数;
f(d,E,α ) 深度为d、能量为E和入射角为α时的角校正因子。
表A.1中的转换系数c(d,E,O)值,对光子的引自ISO 4037-2,对β源的引自ISO 6980。
角校正因子f(d,E,α)给在表A.2中,对于光子的值是利用参考文献[1]公布的数据计算而得的,对于β源的值是引自ISO 6980。应指明的是,这些校正因子强烈受到剂量计至源的距离的影响。
对于光子或β辐射,个人剂量计实际校准或测定响应时,应使用尺寸为30cm×30cm×15cm的PMMA人体模型。照射时个人剂量计应固定在人体模型的正面。应当说明的是,对于固定在PMMA人体模型表面上的个人剂量计的读数,未对该人体模型和同样大小的ICRU组织平板人体模型之间反散射的差异进行校正。
注:参考文献1:
GrosswendtB. The angular dependence and irradiation geometry factor for the dose equivalent for photons in slab phantoms of tissue-equivalent material and PMMA. Rad.Prot.Dosim.,1991,35,pp221-235.
表A.1 由空气比释动能至个人剂量当量的转换系数c(d,E,0)1)
辐射类型 |
平均能量(keV) |
c(0.07,E,0) |
c(10,E,0) |
窄谱系列: |
|
|
|
A40 |
33 |
1.29 |
1.22 |
A60 |
48 |
1.57 |
1.68 |
A80 |
65 |
1.72 |
1.89 |
A100 |
83 |
1.71 |
1.87 |
A120 |
100 |
1.67 |
1.80 |
A150 |
118 |
1.61 |
1.72 |
A200 |
163 |
1.49 |
1.57 |
A250 |
205 |
1.42 |
1.48 |
A300 |
248 |
1.37 |
1.42 |
宽谱系列: |
|
|
|
B60 |
45 |
1.52 |
1.60 |
B80 |
58 |
1.65 |
1.80 |
B110 |
79 |
1.71 |
1.87 |
B150 |
104 |
1.65 |
1.78 |
B200 |
134 |
1.56 |
1.66 |
B250 |
169 |
1.48 |
1.56 |
B300 |
202 |
1.43 |
1.49 |
放射性核素: |
|
|
|
241Am |
59.54 |
1.72 |
1.88 |
137Cs |
661.6 |
1.21 |
1.22 |
60Co |
1173.3和1332.5 |
1.18 |
1.18 |
β辐射2) |
|
|
|
204Tl |
240 |
1.12 |
|
90Sr/90Y |
570 |
1.19 |
|
注:1)指ISO 4037-1定义的过滤X辐射及γ参考辐射在正常入射时的转换系数。 2)在β辐射的情况下,空气比释动能用空气吸收剂量取代(IEC 846)。 |
表A.2 用于计算表A.1中转换系数c(d,E,α)的角校正因子f(d,E,α)
辐射 |
适用剂量计级别 |
α=0° |
α=30° |
α=45° |
α=60° | |||
d=0.07mm |
d=10mm |
d=0.07mm |
d=10mm |
d=0.07mm |
d=10mm | |||
241Am/A65 |
2和3 |
1.00 | |
|
0.95 |
|
0.89 |
0.77 |
A248 |
1和2 |
|
|
|
|
|
0.99 | 0.86 |
137Cs |
1和3 |
|
|
|
|
|
1.02 | 0.95 |
60Co |
1和3 |
|
|
0.99 |
|
0.99 |
1.01 | 0.97 |
90Sr/90Y |
4和5 |
|
|
- |
|
- |
1.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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