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05年末以来,吉林、山西、贵州、河北等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依法惩处肇事者和责任人,并强调要科学分析,认真研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务见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吸取血的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研究了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近一段时期重特大事故上升,说明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也反映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安全工作松懈麻痹,责任不落实,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会议强调,冬春季节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早部署,认真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把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