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3295|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钢单元考评标准

[复制链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20: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转发到微博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13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31:00 |只看该作者
结束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12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31:00 |只看该作者
 

十一、修炉

1.修炉作业施工区要求

(1)拆炉作业的危险区域内不应有人员通行或停留。

(2)施工区应有足够照明,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栏等。

(3)有可能泄漏煤气、氧气、高压蒸汽、其他有害气体与烟尘的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

(4)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5)修炉用的脚手架应连接牢固,并经检查确认。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拆炉作业的危险区域内有人员通行或停留的,扣1分;施工区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危险区域未设立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栏等的,扣0.5分;对有可能泄漏煤气、氧气、高压蒸汽或其他有害气体与烟尘的部位,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扣0.5分;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或无防坠措施的,扣0.5分;脚手架连接不牢固或未经检查确认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转炉修炉

(1)修炉之前,应切断氧气,移开氧枪,切断炉子倾动和氧枪横移电源;关闭散料仓,切断气源;炉口应支好安全保护棚,切断钢包车和渣车电源。

(2)在炉体内外作业,除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外,还应将炉体倾动制动器锁定。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修炉前,未切断氧气,堵好盲板,移开氧枪的,或未切断炉子倾动和氧枪横移电源的,扣0.5分;未关闭散料仓,切断其气源的,扣0.5分;炉口未支好安全保护棚的,或未切断钢包车和渣车电源的,扣0.5分;在炉体内外作业,未执行停电挂牌制度的,扣0.5分;未将炉体倾动制动器锁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电炉修炉

(1)电炉倾动机械应锁定,炉盖旋开并锁定,液压站关闭。

(2)炉前碳氧喷枪应转至停放位并切断气源,炉底搅拌气源应切断,并采取隔离措施;氧燃烧嘴或炉壁氧枪的氧气应切断,并采取隔离措施。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修炉时,未锁定电炉倾动机械的,扣0.5分;未旋开炉盖并将其锁定的,扣0.5分;未关闭液压站的,扣0.5分;未将炉前碳氧喷枪转至停放位的,或未切断气源的,扣0.5分;未切断炉底搅拌气源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扣0.5分;氧燃烧嘴或炉壁氧枪的氧气未切断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8



十二、设备检修

1.设备检修

(1)应按设备维护规程的规定,按时检修设备,不应拖延。

(2)设备大修应明确相应的指挥协调机构,并明确各单位安全职责。参加检修工作的单位,应在检修组织协调机构统一指导下,按划分的作业地区与范围工作。检修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

(3)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检修、动火的审批手续。

(4)检修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完毕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

(5)设备检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6)设备检修完毕,应先做单项试车,然后联动试车。试车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程序进行。

8

查阅资料和检查现场。没有设备检修计划的,扣0.5分;设备检修周期超过设备维护规程规定的,扣0.5分;设备大修未成立现场指挥协调机构的,扣0.5分,未明确各参检单位安全职责的,扣0.5分;参加检修工作的单位,不按划分的作业地区与范围工作的,扣0.5分;检修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扣0.5分;检修之前,未对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的,扣1分;未进行危险辨识,或无施工方案的,扣0.5分;未办理有关检修、动火审批手续的,扣0.5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扣0.5分;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未经安全部门同意的,或记录归档不规范的,扣0.5分;设备检修和更换,不执行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0.5分;检修前,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或未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的,扣0.5分;未进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扣0.5分;设备检修完毕,未按程序试车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8



总  计


100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11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30:00 |只看该作者
 

九、动力供应与管线

1.供电与电气设备

(1)炼钢厂供电应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

(2)计算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

(3)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气管道上,应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4)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场所,应采用密闭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5)工作场所的照明,应遵守GB 50034的规定。

3

检查现场和资料。炼钢厂采用单回路供电的,或非独立的两路电源供电的,不得分;采用独立的两路电源供电,但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不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的,扣1分;计算机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UPS),扣0.5分;电缆敷设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工作场所的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动力管线

(1)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应架空敷设,并应在车间入口设总管切断阀。

(2)油管道和氧气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支架上,且不应敷设在煤气管道的同一侧;氧气与燃油管道不应共沟敷设。

(3)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及其支架上,不应架设动力电缆、电线,供自身专用者除外。

(4)各类动力介质管线,均应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

(5)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涂以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

(6)阀门应设功能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车间内燃气管线未架空敷设的,扣0.5分;未在车间入口设总管切断阀的,扣0.5分;油管道和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支架上的,或油管道和氧气管道与煤气管道同侧敷设的,扣0.5分;氧气与燃油管道共沟敷设的,扣0.5分;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及其支架上,架设动力电缆、电线的,扣0.5分(供自身专用者除外);各类动力介质管线,未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的,扣0.5分;不同介质的管线,未实行颜色管理,或未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的,扣0.5分;阀门未设功能标志的,或未设专人管理的,检查维修不及时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给排水

(1)生产线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管网供水。

(2)供水系统应设两路独立电源供电,供水泵应设置备用水泵。

1

检查现场。生产线消防给水,未采用环状管网供水的,扣0.5分;供水系统未设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的,扣0.5分,供水泵未设置备用水泵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4.氧气

(1)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3)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扣0.5分;新敷设的氧气管道未进行脱脂、除锈和钝化的,扣0.5分;检修或长期停用后的氧气管道再次使用时未按规定进行吹扫的,扣0.5分;使用非专用氧气管道阀门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5.乙炔

(1)乙炔站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2)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3)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位回火防止器。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乙炔站的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未远离电气柜的,扣0.5分;点火枪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扣0.5分;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未设中央回火防止器的,各使用管头未设岗位回火防止器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6.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

(1)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施工完毕,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2)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及人员巡检点4m以上,且应引出厂房外。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燃油管道或煤气管道施工完毕,未进行强度试验或严密性试验的,扣1分;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未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的,扣0.5分;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未设置放散管的,扣0.5分;放散管口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14


十、炉渣

1.炉渣

(1)采用抱罐汽车运输液体渣罐时,罐内不应装满液渣,抱罐汽车司机室的顶部与背面应加设防护装置。

(2)应加强渣罐检查,罐内不应有水、积雪或其他潮湿物料。

(3)中间渣场吊运液体渣罐,应采用铸造起重机。

(4)采用钢渣水淬工艺,发现冲渣水量小于规定值时,应停止水淬,以防爆炸。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采用抱罐汽车运输液体渣罐时,罐内液渣装得过满的,或车辆司机室顶部与背面未加设防护装置的,扣0.5分;在渣罐内有水(雪或其他潮湿物料)的情况下装液渣的,扣0.5分;吊运液体渣罐使用非铸造起重机的,扣1分;采用钢渣水淬工艺,在冲渣水量小于规定值仍进行水淬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2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10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30:00 |只看该作者
 

八、钢水浇注

1.钢包准备

(1)钢包浇注后,应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或按规定报修、报废。

(2)新砌或维修后的钢包,应经烘烤干燥方可使用。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钢包浇注后,未进行检查的,扣0.5分,有异常情况,未及时处理或按规定报修、报废的,不得分;新砌或维修后的钢包,未经烘烤干燥就使用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模铸

(1)铸锭平台的长度,除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留有一定的余量;其高度应低于有帽钢锭模的帽口和无帽钢锭模的模口,宽度应不小于3m。

(2)浇注时应遵守:开浇和烧氧时应预防钢水喷溅,水口烧开后,应迅速关闭氧气;正在浇注时,不应往钢水包内投料调温;不应在有红锭的钢锭模沿上站立、行走和进行其他操作。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铸锭平台的长度、宽度、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开浇和烧氧无预防钢水喷溅措施的,扣0.5分;水口烧开后不及时关闭氧气的,扣0.5分;浇注中往钢水包内投料调温的,扣0.5分;在有红锭的钢锭模沿上站立、行走和进行其他操作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连铸

(1)大包回转台应配置安全制动与停电事故驱动装置。

(2)连铸浇注区,应设事故钢水包、溢流槽、中间溢流罐。

(3)浇注之前,应检查确认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各介质参数符合要求。

(4)钢包或中间罐滑动水口开启时,滑动水口正面不应有人。

(5)浇注时应遵守:二次冷却区不应有人;出现结晶器冷却水减少报警时,应立即停止浇注;大包回转台旋转过程中,旋转区域内不应有人。

(6)采用煤气、乙炔和氧气切割铸坯时,应安装煤气、乙炔和氧气的快速切断阀,并应配备灭火器材。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大包回转台未配置安全制动与停电事故驱动装置的,扣1分;连铸浇注区未设事故钢水包、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的,扣0.5分;浇注前未进行设备和介质参数检查确认的,扣1分;开启滑动水口时正面有人的,扣0.5分;浇注时二次冷却区有人的,或出现结晶器冷却水减少报警而不立即停止浇注的,或大包回转台旋转区域内有人的,扣0.5分;采用气割铸坯,未安装气体快速切断阀的,或未配备灭火器材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4.钢锭(坯)处理

(1)钢锭(坯)堆放高度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2)钢锭退火时应放置平稳,确认退火窑内无人方可推车。

(3)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m;锭(坯)垛间距应不小于0.6m。

1

检查现场。钢锭(坯)堆放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钢锭退火时未放置平稳的,或未确认退火窑内无人就推车的,扣0.5分;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以及锭(坯)垛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9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9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29:00 |只看该作者
 

七、炉外精炼

1.设备与相关设施

(1)精炼炉的最大钢水量,应能满足不同炉外精炼对钢液面以上钢包自由空间的要求。

(2)钢水炉外精炼装置,应有事故漏钢措施。VD、VOD等钢包真空精炼装置,其蒸汽喷射真空泵系统应有抑制钢液溢出钢包的真空度调节措施,并应设彩色工业电视,监视真空罐内钢液面的升降。

(3)炉外精炼装置中的粉料发送罐、贮气罐、蒸汽分配器、汽水分离器、蓄势器等有压容器,其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的规定。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精炼炉的最大钢水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钢水炉外精炼装置无事故漏钢措施的,扣0.5分;VD、VOD等钢包真空精炼装置的蒸汽喷射真空泵系统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未设彩色工业电视监视真空罐内钢液面的升降的,扣0.5分;炉外精炼装置中的粉料发送罐、贮气罐、蒸汽分配器、汽水分离器、蓄势器等有压容器,其设计、制造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验收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生产操作

(1)精炼炉工作之前,应认真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各介质参数符合要求。

(2)炉外精炼区域与钢水罐运行区域,地坪不得有水或潮湿物品。

(3)精炼期间,人员不得在钢包周围行走和停留。

(4)吊运满包钢水或红热电极,应有专人指挥;吊运钢包应检查确认挂钩、脱钩可靠,方可通知司机起吊。

4

检查现场和记录。精炼炉工作之前,未进行检查确认的,扣0.5分;发现设备有故障或有关介质参数不符合要求仍开炉精炼的,不得分;炉外精炼区域与钢水罐运行区域,地坪有水或潮湿物品的,扣0.5分;精炼期间,有人员在钢包周围行走和停留的,扣0.5分;吊运满包钢水或红热电极无专人指挥的,扣0.5分;吊运钢包前未检查确认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8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8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28:00 |只看该作者
 

五、氧气转炉


1.设备与相关设施

(1)150t以下的转炉,最大出钢量应不超过公称容量的120%;200t以上的转炉,按定量法操作。

(2)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置,应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事故驱动等安全装置;各枪位停靠点,应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联锁;转炉氧枪供水,应设置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

(3)转炉煤气回收,应设一氧化碳和氧含量连续测定和自动控制系统;煤气的回收与放散,应采用自动切换阀,煤气放散的烟囱上部应设自动点火装置。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合理设置泄爆、放散、吹扫等设施。

(4)转炉煤气回收,风机房的设计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装置,配备消防设备、火警信号、通讯及通风设施。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转炉最大出钢量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置的安全装置不完善的,扣0.5分;枪位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未实现联锁的,扣0.5分;氧枪供水无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的,扣0.5分;煤气回收无一氧化碳与氧含量连续测定和自动控制系统的,扣0.5分;煤气的回收与放散未采用自动切换阀的,扣0.5分;煤气放散的烟囱上部未设自动点火装置的,扣0.5分;煤气回收系统未设置泄爆、放散和吹扫等设施的,或泄爆、放散和吹扫等设施设置不合理的,扣0.5分;风机房设计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未设置固定式煤气监测装置的,扣0.5分,消防设备、火警信号、通讯及通风设施设置不全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生产操作

(1)转炉留渣操作时,应采取防喷渣措施。

(2)烘炉应严格执行烘炉操作规程。

(3)转炉生产期间需到炉下区域作业时,应通知转炉控制室停止吹炼,并不得倾动转炉。

(4)倒炉测温取样和出钢时,人员应避免正对炉口,待炉子停稳,无喷溅时,方可作业。

(5)有窒息性气体的底吹阀门站,应加强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进入阀门站应预先打开门窗与排气扇,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维修设备时应始终打开门窗与排风扇。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记录。转炉留渣操作无防喷渣措施的,扣0.5分;烘炉不严格执行烘炉操作规程的,扣0.5分;到炉下区域作业未通知转炉控制室停止吹炼和倾动转炉的,扣0.5分;倒炉测温取样和出钢操作的程序及人员站位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对有窒息性气体的底吹阀门站检查不力的,或发现泄漏未及时处理的,扣0.5分;进入阀门站未预先打开门窗与排风扇的,或未进行安全确认就进入的,扣1分,维修设备期间关闭门窗与排气扇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8


六、电炉

1.设备与相关设施

(1)电炉的最大出钢量,应不超过平均出钢量的120%。

(2)设在密闭室内的氮、氩炉底搅拌阀站,应加强维护,发现泄漏及时处理;并应配备排风设施,人员进入前应排风,确认安全后方可入内,维修设备时应始终开启门窗与排风设施。

(3)采用煤气烧嘴时,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之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还应设置煤气吹扫与放散设施。

(4)炉前喷粉设施与电炉热喷补机的发送罐,其设计、制造、验收与使用,应符合压力容器规范的规定。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电炉最大出钢量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设在密闭室内的氮、氩炉底搅拌阀站,发现泄漏未及时处理的,扣0.5分,未配备排风设施的,扣0.5分,人员进入前未进行排风或安全确认的,扣0.5分;维修设备期间关闭门窗与排风设施的,扣0.5分;采用煤气烧嘴,未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之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的,扣0.5分,未设置煤气吹扫与放散设施的,扣0.5分;炉前喷粉设施与电炉热喷补机的发送罐,其设计、制造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验收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生产操作

(1)电炉开炉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各机械设备及联锁装置处于正常的待机状态,各种介质处于设计要求的参数范围,各水冷元件供排水无异常现象,供电系统与电控正常,工作平台整洁有序无杂物。

(2)氧燃烧嘴开启时应先供燃料,点火后再供氧;关闭时应先停止供氧,再停止供燃料。

(3)电炉通电冶炼或出钢期间,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不应登上炉顶维护平台,不应在短网下和炉下区域通行。

(4)维修炉底出钢口的作业人员与电炉主控室人员之间,应建立联系与确认制度。

4

检查现场和记录。电炉开炉前未仔细检查,确认安全的,扣1分;氧燃烧嘴开启、关闭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电炉通电冶炼或出钢期间,人员所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无炉底出钢口维修安全确认制度的,扣0.5分;维修时未进行安全确认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8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7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28:00 |只看该作者
 

四、炼钢相关设备

1.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

(1)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

(2)渣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罐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3)铁水罐、钢水罐内的铁水、钢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他铁水罐、钢水罐压凝盖,也不应人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

(4)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所用罐体未进行探伤检测的,扣1分;探伤不合格仍然使用的,扣0.5分;耳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0.5分;渣罐使用前未进行检查的,扣0.5分;罐内有水或潮湿物料的,扣0.5分;用罐体压钢水、铁水凝盖的,或人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的,扣0.5分;重罐吊运与设备或建、构筑物的净空距离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烘烤器及其他烧嘴

(1)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

(2)采用煤气燃料时,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煤气低压讯号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并应设置煤气吹扫煤气装置。

(3)采用氧气助燃时,氧气不应在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并应在操作控制上确保先点火后供氧。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烘烤器未装备介质参数与熄火检测仪器的,扣0.5分;采用煤气做燃料而未设置低压报警与自动快速切断阀的,扣0.5分;未设置煤气吹扫装置的,扣0.5分;采用氧气助燃,氧气在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的,或未在操作控制上确保先点火后供氧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地面车辆

(1)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2)电动铁水、钢水和渣罐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3)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车辆运行时,不能或未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的,扣0.5分;电动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的停靠处,未设两个限位开关的,扣0.5分;所有车辆投入使用前未经重车运行试验合格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4.起重设备

(1)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电炉车间的加料吊车,应采用双制动系统。

(2)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应装设卷扬限位、起重量控制、行程限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以及启动、事故、超载信号装置。吊具应定期检验。

(4)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符合要求。吊运重罐,起吊时应进行试重,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5)起重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吊物上不应有人,也不应用起重设备载人。

5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采用非铸造起重机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的,扣1分;电炉车间的加料吊车未采用双制动系统的,扣0.5分;起重机械与工具无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的,扣0.5分;起重设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扣1分;起重机械未标明起重吨位或未装设卷扬限位、起重量控制、行程限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以及启动、事故、超载信号装置的,扣0.5分;吊具未定期检验的,扣0.5分;指吊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指吊信号不符合规定的,或多人同时指吊的,扣0.5分;吊运重罐未进行试重的,或人员未站在安全位置的,扣0.5分;起重设备未执行操作牌制度的,扣0.5分;起重机启动或移动时,未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的,扣0.5分;吊物从人员或重要设备上方越过的,或吊物上有人的,扣0.5分;用起重设备载人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5.外部运输设备

(1)尽头铁路线末端,应设车挡与车挡指示器。室内车挡后6m、露天车挡后15m范围内,不应设置建筑物与设备。

(2)无关人员不应乘坐锭坯车、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或运渣车、废钢料篮车及其他料车;运输炽热物体的车辆,不应在煤气或氧气管道、电缆通廊、管架等下方停留。

(3)进出炼钢生产厂房的铁路出入口或道口,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声光信号报警装置。

(4)载运炽热物体应使用专用的柴油车,其油箱应采取隔热措施。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尽头铁路线末端未设车挡与车挡指示器的,扣0.5分;车挡后规定范围内有建筑物或设备的,扣0.5分;无关人员乘坐锭坯车、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或运渣车、废钢料篮车及其他料车的,扣0.5分;运输炽热物体的车辆,在煤气或氧气管道、电缆通廊、管架等下方停留的,扣0.5分;进出炼钢生产厂房的铁路出入口或道口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的,扣0.5分;载运炽热物体不使用专用柴油车的,或其油箱未采取隔热措施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6.其他设备

(1)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或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的动作程序,应设置程序联锁,前一程序未完成,后一程序不能启动,无论手动还是自动操作都应遵守程序联锁,但单体试运转时可以切除联锁。

(2)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验收与使用,应遵守压力容器有关规范的规定。

2

检查现场和资料。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或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的动作程序,未设置程序联锁,或前一程序未完成,后一程序仍能启动的,扣0.5分;压力容器使用无资质产品的不得分,未经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的,扣1分;未定期检验的,扣0.5分;使用、维护不当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16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6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24:00 |只看该作者
 

三、原材料


1.散状材料

(1)入炉物料应保持干燥。

(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的物料,如CaC2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铁(DRI)等应贮存于密闭贮仓内,必要时用氮气保护;存放设施应按防爆要求设计,并禁火、禁水。

(3)地下料仓的受料口,应设置格栅板。

2

检查现场。入炉物料未保持干燥的,扣0.5分;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物料的贮存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地下料仓的受料口未设置格栅板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废钢

(1)废钢应按来源、形态、成分等分类、分堆存放;人工堆料时,地面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1.5m。

(2)入炉废钢内严禁夹带有密封、易爆物。应有废钢拣选措施。

(3)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附近不应有人;起重机大、小车启动或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信号。

2

检查现场。废钢未按来源、形态、成分等分类、分堆存放的,扣0.5分;人工堆料的高度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无入炉废钢拣选措施的,扣0.5分;装卸废钢作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附近有人的,扣0.5分;起重机大、小车启动或移动时,不发出警示信号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铁水贮运和预处理设施

(1)铁水运输应用专线,不应与其他交通工具混行,除非有严格的安全措施方案,规范专用运输车辆、驾驶(押运)人员资格、指定运输线路、限速、限载等,厂外公路铁水运输的安全措施方案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平交道口应符合《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 6389)的规定。

(2)混铁炉与倒罐站作业区地坪及受铁坑内,不应有水。

(3)起重机的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应有专人检查是否挂牢,待核实后发出指令,吊车才能起吊;吊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不应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

3

检查现场。铁水运输为非专用线的,扣1分;混行未制定严格安全措施方案的,不得分,安全措施有一项未严格落实到位的,扣1分,厂外公路铁水运输的安全措施方案未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的,扣1分;平交道口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混铁炉与倒罐站作业区地坪及受铁坑防水措施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未进行检查确认的,扣0.5分;吊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7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5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5-9 08:24:00 |只看该作者
 

二、厂房及其内部建、构筑物

1.厂房

厂房要求:

(1)转炉、电炉、铁水贮运与预处理、精炼炉、钢水浇注等热源点周围的建、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隔热、阻燃防护措施。

(2)炼钢主厂房的布置形式及各跨间参数的确定,应符合《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 9058)的要求。

(3)炼钢主厂房的地坪,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5m、两侧有明显标志线的人行安全走道。

(4)厂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

(5)在厂房内的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筑物的适当部位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6)炼钢主厂房应按规定定期进行结构可靠性鉴定。

3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热源点周围的建、构筑物未采取相应的隔热、阻燃防护措施的,扣0.5分;炼钢主厂房的布置形式及各跨间参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0.5分;炼钢主厂房的地坪未设置人行安全走道的,或走道宽度不符合要求的,或走道两侧无明显标志线的,扣0.5分;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的,扣0.5分;危险区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的标识不清的,扣0.5分;炼钢主厂房未按规定进行可靠性鉴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建、构筑物

(1)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

(2)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均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

(3)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给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4)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漏钢坑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炉下钢水罐车、渣罐车运行区域,地面应保持干燥;炉下热泼渣区地坪应防止积水,周围应设防护结构。

(5)所有平台、走梯、栏杆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转炉和电炉主控室的布置,应确保在出现大喷事故时的安全,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连铸主控室不应正对中间罐;转炉炉旁操作室应采取隔热防喷溅措施;电炉炉后出钢操作室,不应正对出钢方向开门,其窗户应采取防喷溅措施。

3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未留设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扣0.5分;高温作业场所未设置通风降温设施的,扣0.5分;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未设置自动火灾报警装置的,或未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或未设置消防通道的,扣0.5分;炉下区域无防积水措施的,或漏钢坑防水不符合要求的,或炉下钢水罐车、渣罐车运行区域的地面有积水的,或热泼渣区地坪及其周围防积水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平台、走梯、栏杆的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或高平台、宽平台、缝隙、深敞口沟(坑、池)的周边未设栏杆(特殊情况例外)的,扣0.5分;大喷事故可能威胁转炉和电炉主控室的安全而又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或连铸主控室正对中间罐的,或转炉炉旁操作室未采取隔热防喷溅措施的,或电炉炉后出钢操作室正对出钢方向开门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  计


6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5-7 12:20 , Processed in 0.384246 second(s), 29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