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操作 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777777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 吊挂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 捆绑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事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吊装 1 作业前边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 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 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 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 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四分之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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