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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防火设施不能充样子(杂谈) [打印本页]

作者: 孙守仁    时间: 2007-12-5 19:32
标题: [原创]防火设施不能充样子(杂谈)

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我家邻居(一墙之隔)开饭店,因没有防火通道,竟然提出在我们楼道里扒侧门。当我们和他理论时,他却说,扒门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开业之后,我们再把门封上。其实,有些经营者,根本没把防火设施当回事,即使有,也是有名无实,充充样子而已。

我所在的古城,跟其它城市一样,酒店、足疗馆,歌厅,比比皆是,真可谓灯红酒绿,对此我无可非议。据我所知,有的酒店根本不具备条件,既没有排烟道,又没有防火通道,更没说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消费者根本无处逃生。今年,我所在古城的百姓酒楼,竟然发生了火灾,由于没有防火设施,酿成一起惨难,死伤了30多人。

为何出现这些问题呢?以我之见,一是先天不足,酒店或娱乐场所的硬件不具备。既没设排烟道,又没留防火通道。不经有关部门同意,匆忙上马,待装修完毕,再进行消防检查。一旦挑出毛病,这改那修,蒙混过关。二是消防部门失职。检查防火设施时,明知有不安全隐患,却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接受吃请,给人家“出谋划策”,千方百计过关。三是检查人员不尽职。防火设施是否检查了,灭火器能不能使用,排水栓是否放出水来,防火通道是否被占用了,不光看,还要亲自试一试。对不合格的单位,不光罚款,而要彻底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四是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差,不管酒店,还是娱乐场所,不问有没有防火通道,也不看有没有安全门,只顾享乐。

我建议:要管好餐饮和娱乐场所,非但管纳税管卫生,更要管好火灾防治,对防火设施不要弃而不管。要使防火设施永远处于战备状态,要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蠃,真正充当消费者“保护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5 19:32: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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