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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晚上行车成引发事故“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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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空间
时间:
2016-10-18 11:18
标题:
电动车、晚上行车成引发事故“杀手”
近日,慈溪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了今年前三季度慈溪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前三季度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38242起。而三大“马路杀手”引起的事故量不容忽视,具体表现为:由电动自行车直接引发、由驾龄6年以上的老司机造成以及发生在夜间(主要指19时至20时)的相关事故。 通讯员 胡志东 记者 朱琳
电动车设计存在缺陷,驾驶人安全意识浅薄
夏天在车上安装遮阳伞,挡住了视线;雨天穿着雨衣、打着伞,还骑着车,有时甚至还要带人;交通最拥堵的时候,骑电动车的人可不管红灯还是黄灯……
提到电动车,不少市民都会跟不安全扯上关系,记者从昨天发布的数据中看到,由电动车引发的人员伤亡交通事故136起,其中涉及人员死亡17人、受伤137人。
交警分析,在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浅薄,比如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其次,很多电动车的设计、生产环节也存在缺陷,比如时速、车身重量、制动系统等方面均未达到安全标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电动车将继续是慈溪市交警部门重点整治、规范的对象。
老司机引发的人员死亡交通事故比例最高
除了电动车,不同驾龄司机引起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也让记者有些诧异:3年以下低驾龄司机肇事造成13人死亡,4~5年驾龄司机肇事造成2人死亡,6~10年驾龄司机肇事造成15人死亡,11~15年驾龄司机肇事造成8人死亡。实际上,从肇事司机驾龄分布研判分析,驾龄6~15年的“老司机”引发的人员死亡交通事故比例最高。
今年1月31日傍晚5点,广西籍司机韦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三海线由南往北行驶,至观海卫镇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河南籍男子刘某驾驶的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本人以及郭某、郭某某受伤。最终,郭某、郭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韦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遇下雨及视线不清等情况时没有减速行驶。这是悲剧酿成的主要原因。”交警说,韦某是具有8年以上驾龄的老驾驶员,但在驾驶大型危险车辆时,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归根结底,还是 老司机 所谓的自信和心理优势在作怪。”
因视线等条件较差,晚上7点至8点行车最危险
“19时至20时,死亡11人;18时至19时,死亡5人。”在不同时间段内的交通事故数据中,记者看到这样一行统计。对此,慈溪交警也作出提醒:夜间行车时,由于照明、视线等客观条件相对较差,司机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切不可因一时疏忽大意酿成悲剧。首先,应该尽可能走大路,不走黑暗小道;其次,要严格控制车速,由于夜间道路上的交通量小,行人和自行车的干扰也比较少,一般比较容易高速行车,因而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此外,广大驾驶员还应该切忌疲劳驾驶、注意路边行人、与前车保持更大一些的车距。
慈溪交警表示,这三大“马路杀手”在近年来一直是重点提醒的范围,但多组数据表明,它们带来的危害和损失最为惨重,所以希望司机朋友能吸取教训,尽可能地防范这三大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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