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 基本特点: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基本范围: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概述 安全,按系统安全工程观点,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安全生产,是指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重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 是指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策划、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是指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针及实施安全生产方针的全部职能及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的一系列工作。它包含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即通过对生产要素过程控制,使生产要素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得以减少或控制,达到消除和控制事故、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是在明确的安全目标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来实现预期的安全目标的过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管主体 按实施主体不同,可分为内部监管主体和外部监管主体。 内部监管主体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职能的活动者,主要包括: (1)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3)其他参与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外部监管主体是指对他人施工安全生产能力和效果的监管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工程监 理单位的施工安全监理。 (3)保险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1、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 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1、产品的固定性导致作业环境局限性; 2、露天作业导致作业条件恶劣性; 3、体积庞大带来了施工作业高空性; 4、流动性大、工人整体素质低带来了安全管理难度性; 5、 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带来了个体劳动保护艰巨性; 6、产品多样性、施工工艺多变性要求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的保证性; 7、施工场地窄小带来了多工种立体交叉性; 8、拆除工程潜在危险带来作业 的不安全性。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施工生产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个体劳动保护以及使用电气工具上,伤亡事故也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触电、坍塌及拆除工程倒塌等方面。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体系: 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导地位; 2、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3、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核心地位; 5、其他参与单位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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