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 负责日常例行保养,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 负责机械施工时人员和机械的安全及操作半径内安全防护。 1.3 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 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 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 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 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 3.2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3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 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4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必须充足。 4、安全操作规程 4.1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 按照《建筑机械安全使用规程》JGJ33-2001 第 3.2 节的规定启动内 燃机。 4.2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 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履带式起重机机安全操作规程 4.3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 不得超过 78°\u12290X 4.4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 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4.5 在起吊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 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4.6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 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滑脱。 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 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4.7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采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 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的 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 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4.8 当起重机需带载行车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 70%,行 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下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 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4.9 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 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4.10 起重机上下坡道应无载行驶,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 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 4.11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 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12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13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 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4.14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 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 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4.15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 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4.16 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风雪过后作业时,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17 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u65374X60°\u20043X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 机棚应关门加锁。 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履带式起重机机安全操作规程 4.18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 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 500~1000m 时, 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4.19 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 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备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4.20 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u65307X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 并采用三角木楔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 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5、其他注意事项 5.1 履带起重机还应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5.2 起重机的电器、内燃发动机安全技术要求,应严格遵照动力机械 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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