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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切割致车间起火 太仓公安依法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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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空间 发表于 2015-6-26 13:27: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4月22日下午4时许,位于太仓沙溪镇大木桥路的一家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太仓市消防指挥中心调派沙溪中队2辆消防车共10余人赶赴现场。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扑救,火灾被成功扑灭。但是,事情还没有完。最近,太仓市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这家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南侧车间火灾中无证电焊过失引发火灾的夏某、指使夏某违规作业的卓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调查结果:无证电焊引发火灾
  究竟是什么原因引发车间大火?火灾发生后,为揭开迷雾,查出原因,太仓市消防大队火调参谋联合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民警依法对火灾现场予以封闭进行勘查,并询问相关责任人。
  经调查取证,发现一名电焊工人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专业培训,也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上岗资格证书,在没有任何消防措施的条件下冒险开展电焊作业,并由此引燃附近可燃物引发这次火灾。他们的行为违反我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沙溪派出所立即对无证电焊工夏某给予3天、经营负责人卓某给予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据夏某陈述,事发当天,卓某开车带着他们一起干活的工人来到太仓市沙溪镇的一个工厂里,卓某称在这个厂里买了一个车间,要把车间里的东西拆掉,所以找他们来干活。“我的工作就是把车间里的废铁用割枪割成一块一块的,切割时,右手边两三米处的地方有一个铁箱子,铁箱里面应该有易燃的东西。”夏某称,切割时火星溅出掉落在铁箱里时,他就看见这个铁箱里面着火了,赶紧去找水,一边找水一边告诉其他人着火了,让他们一起来救火。没想到火势越烧越大,最后只能报警了。
  处罚结果:证据确凿双双被拘
  我国《消防法》第21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定”。夏某说,“我并未参加相关气割技术的培训,更没有相关证件,对于相关的注意事项知之甚少,从事气割作业,完全是为了赚点钱。”当问到是否知道从事气焊等危险作业人员需要相关证件时,卓某和夏某都表示不了解。
  我国《消防法》第64条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卓某和夏某因无证电焊并引燃附近可燃物品引发火灾的行为,经过调查取证,证据确凿。最近,太仓市公安局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依法对卓某和夏某行政拘留。
  苏州消防提醒,近年来,夏季火灾呈现多发、高发的态势。即日起,苏州消防将进行夏季消防检查活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3类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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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明 发表于 2015-6-26 15:20:35 |只看该作者
持证上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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