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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应常态化制度化
最近,桃源县人民政府修订下发了《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就指标控制、事故报告、安监保障、打非治违、示范达标、工作效果等方面出台了八个“一票否决”措施。规定凡年内发生3起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年内发生1起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瞒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的,或被省、市专项通报批评、约谈的,或发生群体性阻扰安全生产执法事件的,或辖区内非法生产处置不到位的,或因履职不力或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县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验收的乡镇和单位,年终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一票否决”。八个“一票否决”就是八条“高压线”,更是实现事前预防的根本性措施,以此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底线”,体现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决态度与决心。在此基础上,该县财政按照每个单位1万元的标准设立了安全生产责任金,并配套出台了《安全生产等17项工作重要指标考核与财政拨款挂钩办法》,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金全扣。看了这则报道,感到该县对安全生产敢于动真格的,并划出底线,这需要勇气和胆识,值得称赞。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意见:一是“一票否决”必须成为高压线,利于安全管理,切实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的具体休现。既体现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又是企业真正违反有关规定,受到应有的惩罚。二是加大一票否商的宣传,不光是领导知道,企业员工也应该知晓,关系双方的切身利益。三是抓落实。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文件是文件,法规是法规,真正实行起来,变味了,这样做会削弱政府的信誉,同时也给腐败分子钻孔子。四是一票否决,要公开、透明,对违规者必须通报,起着警示作用。五是加强监督,使这项制度常态化,不光是扣安全生产责任金,而且影响企业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