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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空作业安全须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3-5-12 08:37
标题: 高空作业安全须知
 

(1)凡离地面2米以上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工程,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均应执行规程。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4)高空作业 要穿软底鞋,不许穿 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

(5)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 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 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6)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 地支撑在墙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

(8)学徒工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3-5-12 08:38
安全规程
作者: 让一切自由3804    时间: 2016-11-2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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