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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灯具设置的防火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djclym    时间: 2016-10-10 08:17
标题: 灯具设置的防火要求
1)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2)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00W及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
(3)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4)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10-1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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