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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葫芦安全管理与使用 [打印本页]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1-14 08:06
标题: 电动葫芦安全管理与使用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动葫芦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使用规定,内容如下:
  一、电动葫芦的安装,必须由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
  二、对已安装使用的电动葫芦要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并予标志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以备查。
  三、管理人员应清晰设备的安装位置、操作人员及其安全和使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建立档案台账。档案台账含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文件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 说明书,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运行管理文件包括:定期检验和定 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 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档案管理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的批准手续。
  五、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电动葫芦的相关安全知识。加强使用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关操作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各项运行前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 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3.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其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处理。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1-14 08:26
电动葫芦简称电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多数电动葫芦由人使用按纽在地面跟随操纵,或也可在司机室内操纵或采用有线(无线)远距离控制。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CD1型(单速提升)、MD1型(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1-14 08:27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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