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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电“超龄”,请谨慎使用 [打印本页]

作者: djclym    时间: 2015-11-25 10:26
标题: 家电“超龄”,请谨慎使用

超过使用期限的家电不仅功能大打折扣,而且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不少人对此并不重视,有的甚至就不知道他们家中的电器已经“超龄服役”。

    据了解,关于家电“寿命”国家是有规定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常用家电的使用年限是从消费者购物之日起,并要求生产厂家标明的安全使用期限。电视机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就会出现图像不清、颤抖等故障;冰箱过于老旧,其保鲜盒杀菌功能就会退化,制冷也可能泄露;“超龄”洗衣机会出现渗水、漏电等故障。

    所以“超龄家电”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而且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厂家不再承担责任,消费者应高度重视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该淘汰的就必须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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