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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将实行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打印本页]

作者: 自由空间    时间: 2014-10-22 10:07
标题: 陕西将实行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陕西省安委办10月21日公布了《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同时,同样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其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在全省安监系统,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调研制度、安全生产督办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等。
  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通报和约谈制度,比如,对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较大事故多发、发生重特大事故和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上级党委、政府或者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还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一年内发生1次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未将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控制在上级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的地方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综合性荣誉称号资格,取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评优资格,在当年干部提拔任用时要作为考查内容。
(付亚娟)
作者: tianyou11    时间: 2014-10-22 15:39
一、严格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晋编办字[2011]73号)精神,省煤炭工业厅承担全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责任。
    (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8号)、《关于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函[2010]70号)精神,按照监管权限,省煤炭工业厅直接对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同煤集团、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全资及控股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承担对所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日常管理责任;市、县人民政府成立的地方主体企业及其跨地区兼并重组的煤矿,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和其它在晋煤炭集团公司的全资及控股煤矿,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煤矿企业所在市、县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承担日常管理责任。
    (二)煤矿企业是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承担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市、县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必须设置或明确专门的机构或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
    (四)建设矿井开工后,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按规定开展建设期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煤炭工业厅决定成立全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杨茂林 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副组长:武建森 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胡万升 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戴子平 省煤矿工会主席
    韩世敏 省煤炭工业厅副巡视员
    成 员:马光生 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处长
    李建廷 省煤炭工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苗贵财 省煤炭工业厅瓦斯防治与利用处副处长
    房世全 省煤炭工业厅执法处处长
    刘振民 省煤炭工业厅职业教育培训处处长
    王振海 省煤炭工业厅基本建设局副局长
    贾熙锋 省煤矿工会副主席
    吴建民 山西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郝玉萍 省煤炭工业厅医务所主任
    向 瑛 山西煤炭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劳动用工管理处,负责全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马光生(兼)
    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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