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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某的死亡能否按视同工伤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3333333333-7    时间: 2006-8-8 05:34
标题: 王某的死亡能否按视同工伤处理
我公司员工王某是一名浇注工,2006年5月19日5时30分左右在工作中疾病发作,于当天15时被送到医院急诊抢救,医治无效,于17时20分不幸逝世。就王某的死亡能否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款的规定作视同工伤处理,我们的理解与死者家属的理解有偏差,请见贴人士给予裁定。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5月18日,王某上晚班(晚班时间为当日23时至次日7时),19日凌晨5时左右,工长到炉前进行查看,过了几分钟之后,又来到干燥窑前,看到王某躺在干燥窑边上睡觉,工长问:“怎么了?”王某说:“不舒服。”当时,工长看他头上冒汗,脸色发白,劝他回家休息,王某坚持不走。凌晨5时30分左右,钢水出炉时,王某去松钢包压杆螺丝,副工长看到王某头上冒汗,脸色发白,便叫他在一旁休息,并替他将螺丝松开,然后,副工长对王某说:“送你回去。”王某说:“等一下。”浇注完后,行车工唐某将王某扶到炉前,工长对王某说:“送你去医院。”王某回答:“先回去(指回家)一下。”于是,工长与行车工唐某将王某扶到车棚,工长用摩托车将王某送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工长不放心,又问王某:“是不是直接去医院。”王某不肯。工长又问:“家中是否有人。”王某说:“老婆在家。”于是,工长将他送了回家,时间是19日早上6时6分。在他家里,工长将王某的情况向他爱人说了,王某的爱人说:“王某上班前就不舒服,要他别去上班,他偏要去(此段对话事后调查,王某的爱人不予承认)。”大约待了一刻钟左右的时间,工长才离开。后来,王某在家人帮忙下到附近诊所就诊输液,但未见好转,于当天下午3时被送到大医院急诊室抢救,王某经医院医务人员全力抢救2个多小时后,于2006年5月19日下午5时40分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结论为:上消化道大出血、失血性休克、食道胃底破裂出血、心跳呼吸骤停。以上就是王某死亡经过。王某去逝后,单位按病故处理了王某的善后事宜,为此,家属表示了感激,同时,家属又提出了工伤认定的申请,要求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对此,我们在王某的死亡能否按视同工伤处理的条款的理解上把握不准,主要有以下2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款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虽然王某是在离开工作岗位后因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但我们并不认为王某的死亡符合上述条款,一是王某在此之前几天里因为身体不适就已经在诊所就医,而且,18日晚上班前,王某的爱人还因为王某身体不适要王某别去上班,可王某坚持要去,工作时,病情加重,而不能坚持上班。我们认为王某工作时间内不是突发疾病,而只能说在工作时间内疾病发作。二是在的医疗水平条件下,抢救及时的情况下,胃出血是不会导致人的死亡的,王某疾病发作后,不是直接去医院抢救,而是先回家,再到附近诊所就医,由于诊所的误诊,耽误了治疗有效时间而导致死亡,这与“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款不符。为此,我们认为王某的死亡不能视同工伤处理,此种观点是否正确,请给予答复。
作者: gdcool    时间: 2006-8-8 07:58

   我认为需要调查一下王某及其家人是否存在某种不良动机,然后再作判断,应该不属于工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8 10:22:00编辑过]

作者: wangyu    时间: 2006-8-8 09:45

请LZ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好具体了解情况,以便对您的情况进行准确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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