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锅炉定期检验类别 按照锅检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 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1)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2)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3)水压试验是指以水为介质, 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2. 锅炉定期检验周期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内部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 水压试验√ 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 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1)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外部检验: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2)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内部检验验: 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 2)移装锅炉投运前。 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 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 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 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3)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水压试验: 1)移装锅炉投运前。 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3. 锅炉定期检验内容 (1)内部检验内容 1)检验锅炉承压部件是否在运行中出现裂纹、 起槽、过热、 变形、 泄漏、 腐蚀、 磨损、水垢等影响安全的缺陷。 承压部件包括: 锅筒(壳)、封头、 管板、 炉胆、 回燃室、 水冷壁、 烟管、 对流管束、 集箱、 过热器; 省煤器; 外宜式汽水分离器、 导汽管、 下降管、下脚圈、 冲天管和锅炉范围, 内的管道等部件。 对于高温承压部件还应进行金属监铡,检验材质劣化情况。 2)检验承受锅炉本身质量的主要支撑件是否有过热、 过烧、变形等现象。 3)检验燃烧设备(如: 燃烧器、炉排等)是否有烧损、变形; 炉拱、保温是否有脱落; 炉排是否有卡死; 燃油、 燃气锅炉是否有漏油、 气现象。 4)检验成型件和阀体(如: 水位示控装置、安全阀; 排污阀、主蒸汽陶等)、的外部件是否有明显缺陷。 5)检验安全附件是否有明显缺陷。 (2)外部检验内容。 外部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查; 锅炉本体检验、 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 辅机和附件检验、 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方面; 检验方法以宏观检验为主, 并配合对一些安全装置、 设备的功能确认。 (3)水压试验内容。 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 检查是否有泄漏或异常现象; 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 至少保持 20 分钟, 再缓慢降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承压部件表面、 焊缝、胀口等处是否有渗漏、 变形, 以及管道广阀汀二仪表等连接部位是否有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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