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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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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仁根 发表于 2017-3-14 09:34: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 锅炉定期检验类别
  按照锅检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 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1)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2)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3)水压试验是指以水为介质, 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2. 锅炉定期检验周期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内部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 水压试验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 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1)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外部检验: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2)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内部检验验:
  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
  2)移装锅炉投运前。
  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
  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 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 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3)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水压试验:
  1)移装锅炉投运前。
  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3. 锅炉定期检验内容
  (1)内部检验内容
  1)检验锅炉承压部件是否在运行中出现裂纹、 起槽、过热、 变形、 泄漏、 腐蚀、 磨损、水垢等影响安全的缺陷。 承压部件包括: 锅筒()封头、 管板、 炉胆、 回燃室、 水冷壁、 烟管、 对流管束、 集箱、 过热器; 省煤器; 外宜式汽水分离器、 导汽管、 下降管、下脚圈、 冲天管和锅炉范围, 内的管道等部件。 对于高温承压部件还应进行金属监铡,检验材质劣化情况。
  2)检验承受锅炉本身质量的主要支撑件是否有过热、 过烧、变形等现象。
  3)检验燃烧设备(: 燃烧器、炉排等)是否有烧损、变形; 炉拱、保温是否有脱落; 炉排是否有卡死; 燃油、 燃气锅炉是否有漏油、 气现象。
  4)检验成型件和阀体(: 水位示控装置、安全阀; 排污阀、主蒸汽陶等)的外部件是否有明显缺陷。
  5)检验安全附件是否有明显缺陷。
  (2)外部检验内容。 外部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查; 锅炉本体检验、 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 辅机和附件检验、 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方面; 检验方法以宏观检验为主, 并配合对一些安全装置、 设备的功能确认。
  (3)水压试验内容。 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 检查是否有泄漏或异常现象; 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 至少保持 20 分钟, 再缓慢降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承压部件表面、 焊缝、胀口等处是否有渗漏、 变形, 以及管道广阀汀二仪表等连接部位是否有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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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仁根 发表于 2017-3-14 09:35:14 |只看该作者
  4. 锅炉定期检验结论
  (1)内部检验结论 1)允许运行: 内部检验合格, 未发现缺陷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
  2)整改后运行: 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 必须对缺陷部位进行处理。
  3)限制条件运行: 不能保证锅炉在原额定参数下安全运行, 或需缩短检验周期。
  4)停止运行: 锅炉损坏严重, 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2)外部检验结论
  1)允许运行: 未发现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问题。
  2)监督运行: 发现一般缺陷问题, 经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停止运行: 发现严重的缺陷问题, 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水压试验结论 检查结果符合下列情况时判定为合格。
  1)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不珠和水雾。
  2)当降到工作压力后胀口处不滴水珠。
  3)铸铁锅炉锅片的密封处在到额定出水压力后不滴水珠。
  4)水压试验后, 没有明显残余变形。 如果出现不符合上述结果的情况, 水压试验为不合格。 水压试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投入运行。
  5. 锅炉检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锅炉检修前, 要让锅炉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 缓慢冷却, 用锅水循环和炉内通风等方式, 逐步把锅内和炉膛内的温度降低下来。 当锅水温度降到 80℃以下时, 把被检验锅炉上的各种门孔打开。 打开门孔时注意防止被蒸汽、 热水或烟气烫伤。
  (2)风、 烟、 水, 汽、 电和燃料系统必须可靠隔断; 将被检验锅炉上蒸汽、 给水、 排污等管道, 与热力系统和其他运行中锅炉相应管道的通路隔断, 并切断电源。 被检验锅炉的燃烧室和、 烟道, 要与总烟道或其他运行锅炉相通的烟道隔断。 烟道闸门要关严密,并于隔断后进行通风。 隔断用的盲板要有足够的强度, 以免被运行中的高压介质鼓破。隔断位置要明确指示出来。 对于燃油、 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 气来源, 并进行通风置换。
  (3)检验部位的人孔门、 手孔盖全部打开, 并经通风换气冷却。
  (4)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 分离装置及给水、 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 炉膛及后部受热面清理干净, 露出金属表面。
  (5)清理锅炉内的垢渣、 炉渣、 烟灰等污物; 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
  (6)根据检验检修需要搭设必要的脚手架。
  (7)准备好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
  6. 检验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通风和监护。 在进入锅筒、 炉膛、 烟道前, 必须将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全部打开, 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充分通风。 进入锅筒、 炉膛、 烟道进行检验时, 器外必须有人监护。 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检查前, 也必须进行通风。
  (2)注意用电安全。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 照明电压不应超过 24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 在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情况下, 可采用不高于 36V 的照明电压。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 36V 时, 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 锅炉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 检验检修锅炉时, 如需要卸下或上紧承压部件的紧固件,必须将压力全部泄放以后方能进行, 不能在器内有压力的情况下卸下或上紧螺栓或其他紧固件, 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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