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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农村自建房又酿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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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iyun 发表于 2016-6-28 10:29: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三无”农村自建房又酿惨祸
3月16日17时左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普自村一在建工地发生坍塌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表示,发生事故的建筑物是当地居民小组集体建设的一个客堂,没有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而是自行请了施工队施工,当日下午在浇筑水泥时发生坍塌。经初步核实,共有34人被困,截至16日22时,已造成2人死亡,31人获救送往医院救治。
■虞 政 江 凯 李新可
3月16日,云南昆明市一在建工地坍塌,再次暴露出农村自建房的安全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愈加迫切,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情况逐渐增多。但因农村自建房常常存在无土地规划、无设计审批、无施工许可的“三无”现象,近年来事故多发、问题凸显。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保障施工及居住安全,已刻不容缓。
监管严重缺位
施工乱象频发
五大乱象:施工队伍综合素质差;施工设备安全无保证;缺乏安全质量意识;安全监管成为盲区;城中村改造突击盖房。
当前,农村自建房质量和安全管理极不规范,建设施工过程乱象频发,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施工队伍综合素质差。农村自建房基本都是聘请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不仅没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甚至施工人员也往往是临时拼凑而成。施工队无资质、无图纸、无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无可靠安全设备等情况普遍存在,先天性的安全隐患无处不在。还有一部分农民修建房屋靠邻里互助,自己动手修建。这些人员没有经过正规专业的培训,专业知识匮乏,安全意识不强,防范风险能力差,还有一些人存在身体状况差、年龄偏大等问题,都给房屋埋下了安全隐患。
施工设备安全无保证。农民建房因受成本制约,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多为一些原始的或比较简陋的工具,性能差,安全没有保障。一些本应由机械操作的危险工作,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大多采用人工操作,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缺乏安全质量意识。一是由于考虑建房成本,往往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二是对相关技术规范一无所知,在钢材型号、砂浆配比、水泥标号等材料选择和使用上完全凭经验或道听途说。三是没有合格规范的图纸,造成房屋结构不合理,最终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安全监管成为盲区。由于历史原因,农村自建房长期以来一直没有被各级政府纳入监管重点,始终是以村民自建为主,政府缺乏必要的安全技术指导,对其违规建设的执法处罚也不到位,造成农村自建房随意性较大,安全监管成为死角、盲区。
城中村改造突击盖房。为加强城市建设,全国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推进城中村拆迁改造工程。不少村民为多争取拆迁补偿,争先恐后突击盖房,一夜之间“楼脆脆”遍地开花,房屋质量无法保证,房屋主人都不敢入住。这已成为当前安全监管所必须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教育须入心
监管防线要筑牢
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联合执法;用好村委会协理员。
有业内人士指出,种种的乱象皆是由于农村民用建筑并未完全纳入正规化、法制化的监理轨道,缺乏必要的审核和把关,使其成为法外之地。有关部门应先从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入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构筑多道监管防线,才能避免类似事故重演。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对农村自建住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时宣传讲解到位,让村民对自建住房的规定要求、报批程序和法律后果做到清晰明白、入脑入心。
其次,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增强监管队伍力量。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有计划地增加住建、规划部门的人员编制,充实监管队伍。对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地区,可以考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再其次,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级住建、规划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巡查计划和工作方案,保证覆盖所有地区。县、乡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施工建设行为一一核查,严厉打击,坚决杜绝违法施工建设行为。
最后,用好村委会协理员,筑牢第一道防线。村委会住宅建设兼职协理员,在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的监管工作中有其天然优势,要充分发挥其前沿哨所、前沿阵地的作用,通过教育培训和激励手段,使其明晰法律规定,消除思想顾虑,筑牢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
事故链接
2015年7月7日,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乡上远村上远屯二组村民在自建房屋时,发生地基垮塌事故,3名村民在事故中遇难,4名村民受伤。
2014年11月11日,江西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东门村发生一起房屋倒塌事故,造成3人遇难。据了解,事故系村民自行拆除房屋时,其房屋倒向隔壁房屋所致。
2014年9月21日,山西太原市小店区坞城村一处改建民房发生坍塌,导致5死12伤。倒塌房子属于村民自建房,有三层,一层是砖房,二层是彩钢板房,三层是空心砖,倒塌时正在盖第四层。
2014年7月16日,青海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塘川镇汪家村一农户自建房屋时,因“电葫芦”(自制起吊设备)倒塌砸伤2人,均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5月3日,河南延津县的一处施工民房发生坍塌事故,酿成7死21伤的悲剧。事故调查证实,承接工程的乡村建筑队没有任何资质、施工人员系村民临时拼凑、安全观念淡薄等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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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sxiyun 发表于 2016-6-28 10:30:55 |只看该作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愈加迫切,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情况逐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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