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71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职工遭遇工伤埋单纠纷

[复制链接]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17-11-22
帖子
19519

优秀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djclym 发表于 2016-6-20 11:17: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年3月,李某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7月,李某在送货途中遭遇车祸,为治伤花去3万余元,后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因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他找到公司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时,却被告知公司已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了王某,并与王某约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王某承担。王某因承包期满,早已不知去向了。李某无奈之下,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后在仲裁委的调解下,该公司支付李某各种费用5万元,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评析:《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规定:“承包经营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也就是说,承包经营仅仅是企业经营方式的变换,并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归属,企业职工仍然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与承包人建立劳动关系,特别是在承包人是自然人的情况下。另外,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划分事故单位的复函》中规定:企业在租赁、承包过程中,如果承租方或承包方不是独立法人,但属于单独核算单位,若发生伤亡事故应认定出租方或发包方为事故单位。因此,虽然该公司把货物运输发包给了王某,但李某发生工伤事故,该公司不论作为与他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是作为把货物运输发包给自然人王某的发包人,都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转发到微博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7-23
帖子
785

最佳新人 10个小时勋章 积分达人 爱心达人 活跃会员 50个小时勋章

沙发
李志龙 发表于 2016-6-20 13:06:24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5-2-5 15:00 , Processed in 0.341824 second(s), 27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