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工作质量,促进依法治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制定、修改、废止公司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下属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 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 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划; (二)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协助总裁办公会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 (四)对公司职能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规范性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第六条有关职能部门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二)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四)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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