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础工程 1. 土石方开挖 (1) 坑底面积超过 2m2时,可由二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或相互靠近工作,向坑外抛土时, 应防止土石块回落伤人。任何人不得在坑内休息,坑深超过 2m 时,应有上下坑装置。 (2) 不得采用掏洞法挖坑,采用掏挖柱基础或土模坑时,应进行土质鉴定或试挖。试挖时坑上应设监护人。 (3) 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与土质特性、地下水位、挖掘深度等因素有关,参考下表 坡度(深︰ 宽) 与土质特性关系表 土质分类砂土、 砾土、 游土砂质粘土 粘土、 黄土 坚土 坡度(深︰宽) 1︰ 0. 75 1︰ 0. 5 1︰ 0. 3 1︰ 0. 15 (4) 水坑和流砂坑的开挖可采用挡土板等防止塌方的施工方法, 但是经常检查挡土板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如采用特殊方法, 应提出安全措施, 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 不得站在挡土板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传土工具。 (6) 更换挡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 拆除挡土板应在基础浇制完毕后与回土同时进行。 2. 爆破作业 (1) 人员要求如下: “民爆” 条例第五条规定: 生产、 保管、押运和使用爆破物品的职工, 必须责任心强、 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合格。 (2) 运送爆破器材及领用制度: 1) 炸药、 雷管、 电池或爆破仪等应分别携带, 并放在专用的包(箱) 内, 不得放在衣袋内。 多人携带时, 每人距离应在 15m 以外。 2) 炸药和雷管必须由爆破员白天领用, 并不得转交他人。 3) 不得用自选行车或两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3) 使用制度: 1) 爆破前人工打孔时, 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并不得戴手套,用凿岩机或风钻打孔时, 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并戴好口罩和风镜。 2) 一次引爆的炮孔, 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3) 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 必须轻填轻送, 不得挤压药包, 严禁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4) 雷管与导火索的连接应用胶布粘牢, 严禁敲击或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5) 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 其速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不得小于 1. 2m。 6) 炮孔装药后需用泥土填塞孔口, 填塞深度应遵循下列规定: 孔深在 0. 4~0. 6m时为 0. 3m; 孔深在 0. 6~2m 时为孔深的 1/ 2 以上; 孔深在 2m 以上, 不得少于 1. 0m。 7) 火雷管的装药与点火, 电雷管的接线与起爆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两人操作。 8) 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 同一基坑不得同时点燃 4 个以上的导火索。 强电场内严禁使用电雷管。 9) 在基坑内点炮, 坑上应设监护人。 坑深超过 1. 5m 时, 上下坑应使用梯子。 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10) 无盲炮时, 从最后一响 5min 方可进入爆破区, 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 对火雷管必须经 20min 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对电雷管必须先切断电源待 5min 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11) 爆破作业前应事先划定安全警戒区。 12) 处理哑炮, 严禁从炮孔内掏取雷管和炸药。重新打孔时深孔应离盲炮孔 0. 6m, 浅孔离盲孔 0. 3m, 并且平行。 13) 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变质、 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3. 混凝土基础 送变电基础施工多以混凝土基础为主,下面介绍混凝土浇制的操作规程。 (1) 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 (2) 模板的支撑应牢固、 对称。 (3) 浇制前必须检查基础模板和浇制平台是否牢固可靠,施工人员不得在支撑或独木上行走。 (4) 搅拌机应放置平稳, 前后掩牢, 手推车行驶的路面应垫平。 (5) 坑口边缘 0. 8m 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 (6) 搅拌机运转时, 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扒料, 料斗升起时, 料斗下方不得有人。 (7) 翻转水泥包和人工搅拌混凝土的人员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 电动振捣器运转过热或暂停时, 应将电源拆除。 (9) 使用过氯乙烯塑料薄膜养护基础时, 应有防火、防毒措施。 (10) 拆除模板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堆放,木模板外露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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