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针对我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1死亡事故为零; 1.2重伤事故为零; 1.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5%。 1.4措施: 1.4.1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本项目经理 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1.4.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1.4.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1.4.4做好书面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1.4.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达标 2.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50%;合格率100%,不合格率为零。 2.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3新工人教育达到100%。 2.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100%。 2.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100%。 2.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和"四口"防护率达到100%。 2.7各项合同签定率达到100%。 2.8安全报监率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 2.9措施: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9.1第2.1条由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2.9.2第2.2、2.3、2.8条由项目专职安全员 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2.9.3第2.4条由项目电气负责人同志负责日常检查整改。 2.9.4第2.5条由项目设备负责人同志负责日常检查整改。 2.9.5第2.6条由安全员、各班班长负责监督检查。 2.9.6第2.7条由本项目经理和资料员、 同志负责监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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