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部岗位安全职责 1目的: 确定物资管理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各岗位在日常操作和应急状态时各司其职,在事故中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物资管理部设置的所有岗位,包括部长、部长助理、主管主办、安全员、仓库管理员、账务员、叉车司机。 3相关职责: 3.1、部长岗位安全职责 3.1.1 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1.2 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1.3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1.4 深人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3.1.5 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3.1.6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3.1.7 参加安全检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1.8 组织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效果考核等)。 3.1.9 应急状态时负责物资管理部应急指挥、外联部门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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