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全厂(公司)通用 一、环境和工作场所 1、各通道上不准堆放障碍物,应保持畅通无阻。 2、厂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厂后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棚内依次停放。 3、生产区各通行道、仓库、车间等,严禁吸烟。 4、工作场所和通道应有足够照明,门窗等透光和高热处、机器传动部位、电动机与蒸汽管上不准烘烤衣服等杂物。 5、工作场所内的沟、池、平台,必须加盖加栏,修理完毕,应立即装好。 6、各种生产用料,应集中妥善放置,以不影响操作和通行为原则,凡影响人身安全或操作的废旧物料、另碎杂物应及时清除出车间。 7、注意通道上面的危险标志和警告牌,不准冒险进入危险区域。 8、机器上的一切防护设备应保持完好,牢固有效,除停机检修外,不得任意拆除。 9、露天跳板积有霜雪、薄冰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能使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二、工作前 1、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凡是酗酒者不准上班。 2、认真做好接班工作,充分了解工作内容与方法。 3、工具、设备与操作环境应详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4、从事危险作业或接触有强腐蚀性物品,必须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具。 5、必须熟记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工作时 1、必须合理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凡停车卸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在开车前恢复原状。 3、工作服应紧身,行动方便,不可飘荡,留有长发女工必须把长发戴在工作帽内,不准穿长服和长裙工作。 4、非专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不准乱动,本专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也不应让别人随便乱动。 5、必须集中思想进行工作,不准谈笑、打闹玩笑和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赤膊、赤足、穿拖鞋和高跟鞋工作。 6、共同作业应紧密联系,必要时应有人负责统一指挥,发现别人违章操作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加以制止。 7、传递工具不准乱抛,必须送到对方手中或放在身边。 8、钉板等容易伤人的物体,不可随意乱放。 9、不要从高处或楼上向下扔任何物件,如工作需要往下扔时,必须有人在下面监护。 10、不要依靠或坐在任何危险区域或机械旁边的防护栏杆、防护罩上,不准坐在高处窗户围栏上。 11、拆堆卸物,必须从上而下,从外到里,不可中间抽拔。 12、在潮湿、易滑的地面上作业,事前应采取防滑措施,注意滑跌。 13、别人正在工作如有可能危害自己安全时,不可去靠近。 14、撬棒撬物,接触点必须生得牢固,以防施力时打滑。 15、各种桶(罐)、池(槽)、地井、地沟等口部盖板不准随便打开,如因工作需要打开时,必须设标记、照明,并用物件拦好,工作完毕及时盖好。 16、进入地沟、地井或各种池、槽等容器内工作,必须先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准离开现场。 17、各种受压容器,在承压情况上不准敲打、碰撞、检修,非专职人员不准触动。 18、不准在吊动物件下面站立和通行。 19、电焊作业时,他人不得靠近,直接用眼睛注视电焊弧光,以防被电弧刺伤。 20、凡与上下工序有联系工作,必须事先联系或发信号(打警铃或指示灯)得到回音后方可作业。 21、不要使火花或工作中产生的火花与易燃品或乙炔瓶、氧气瓶接近,以防爆炸伤人和引起火灾。 22、注意危险标志,严禁冒险作业。 四、工作后 1、工作环境应做好清洁工作,工具、零件、杂物收拾好,下班后不继续生产,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2、做好交班工作,有关问题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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