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如下: (1)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组织的详细职责。 (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5)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6)现场恢复。 (7)其他,如应急培训和演练,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相应的过程可分为6个一级关键要素,包括:①方针与原则;②应急策划;③应急准备;④应急响应;⑤现场恢复;⑥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6个一级要素相互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从应急的方针、策划、准备、响应、恢复到预案的管理与评审改进,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并持续改进的体系结构。根据一级要素中所包括的任务和功能,其中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3个一级关键要素可进一步划分成若干个二级小要素。所有这些要素即构成了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所应当涉及的基本方面,在实际编制时,可根据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分配等具体情况,将要素进行合并或增加,以便于组织编写。 (一)方针与原则 应急救援体系首先应有一个明确的方针和原则来作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了应急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如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此外,方针与原则还应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以及持续改进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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