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安委会成立问责专门委员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考核及责任追究,同时规定对发生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市)进行经济问责,标准为:每死亡一人缴纳200万元安全生产整治专项经费。笔者认为,此举不仅推动了安全生产经济问责机制改革,更彰显出青岛市勇立潮头敢为先,强化责任勇担当的气魄和决心,为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采取了强有力的举措,应该大力点赞,积极倡导。 首先,此举是实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实在在的的举措。在安委会的基础上成立问责专门委员会,人员不加,却明确了职责,有利于增强专门委员会组成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有了各重要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市、区两级政府(含经济功能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成效情况,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和经济问责,这是从根本上引导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尽安全职、履安全责啊。 其次,此举是实现工矿商贸领域的“零死亡”目标扎扎实实的举措。工矿商贸领域每发生一起亡人事故,就收缴所辖区(市)政府资金200万元,作为安全生产整治专项经费。200万元对于县级政府来说不是小数目,更何况这有可能还成倍增加,试想一下,200万元若是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那岂不是对安全生产的极高重视,如此执行的话,作为政府掌管财政大权的“一把手”不得经常“拧耳朵”管安全啊,这是从根本上刺激区(市)政府加大安全投入,引起他们高度重视。 落实安全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青岛市成立问责委员会,首倡经济问责政府,出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新举措,向下级政府亮出“保安全”之剑,为全国的安全生产经济问责机制改革“开了先河”,这种勇立潮头敢为先,强化责任勇担当的气魄和决心值得每一个地方学习!(杨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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