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诚信体系 推动企业履责 ■聂日丛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提出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的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笔者认为,安全生产工作必需依法治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重要保证,也是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履职尽责、抓防治本的重要举措。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不良信用记录、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等制度,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逐步运用市场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价。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互联互通,实现了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查询结果,对诚实守信的企业进行奖励,对失信企业则严格惩戒。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 其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政府治理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创新。过去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留给人们的只剩冰冷、残酷的数据,那种阵痛也很难再警醒后人。笔者认为,企业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法制手段,也必须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的一个良好开端,有助于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作者单位: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