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安委会通报三起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近日,大连市政府安委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向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与政府签状企业发出《关于大连长兴岛原油库区一期5号罐组“9·24”较大坍塌瞒报等三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认定这3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2013年9月24日,扬州凯瑞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施工人员在长兴岛原油库区一期5号罐组504号罐内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平台坍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7万元。 2013年11月15日,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辽B06293号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空载)沿虹雨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与逸林街交叉路口时,与沿虹雨路自西向东行驶、在虹雨路与逸林街交叉路口处左转进入逸林街的辽B890B9号中顺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辽B890B9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载的16人中有7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万元。 2014年4月6日,庄河市巴黎春田二期35号楼前塔吊顶升作业过程中倒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5万元。 市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以上3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检查2人;建议相关企业撤职2人,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给予相应处分17人;建议行政处罚25人,追究刑事责任7人,被检察机关立案3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议对扬州凯瑞建设有限公司等8家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722万元。 (记者巴家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