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基本概念 起重作业: 指通过起重机械的起重吊钩或其它吊具进行物料的起升、下降、升降、装卸、运移、安 装或通过吊篮等辅助工具对人员进行垂直输送的工作过程。 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 大型(100吨以上) 中型(40吨至100吨) 小型(40吨以下) 三个等级。 二、起重作业前应进行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 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 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 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三、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2.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3.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4.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 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四、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 物品和埋置物体;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 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5.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 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6.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 进行起重操作; 7.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 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 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 吊索悬吊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 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 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 受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12.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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