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12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空坠落之漏洞

[复制链接]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最后登录
2024-5-15
帖子
2120

荣誉管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gaorui 发表于 2012-10-18 14:1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宋伟克

 

  “同志们,大家刚才在现场都看到了,小伙子就是从房顶上的那个漏洞、漏洞摔下来的!”在全厂中层干部会议上,厂长首先通报了几天前发生的事故,他很气愤,“本厂最老的那幢厂房将修建为时尚楼,但是,因为一个漏洞,年轻的小伙子由此失去了生命。事故的性质很严重,事故的教训很深刻,事故的责任嘛,也很清楚,我们在施工前就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和安全协议。这个意识,我还是比较强的嘛……”

  厂长把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给大家作了分析,点明了事故责任在施工一方,给担心、关心这起事故的干部和员工们一个明确的交底,同时也显示一下自己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考虑问题的周全。他环视了一下各位的表情,在坐的有人点头赞同,有人不惜赞美之词,他露出了微笑。

  正说着,办公室秘书进来与厂长轻声地说,区安监局副局在办公室,专门为事故来找你的。

  “区安监局副局?”厂长提高了嗓门,“是来找我的?来、来、来,请他到这里来。”他马上站起身,搬出一个单人小沙发放在主要位置,并到会议室门口候着。

  当副局带着沉重的身躯出现在会议室时,厂长带头鼓起掌,并握着副局的双手,“哎呀呀,领导啊,我们请都请不到你呀。”厂长将副局请到了正中位置。

  副局笑容可掬,向大家打了个招呼,把沉重的身躯塞进了小沙发里。

  “领导啊,刚才我还在为全厂中层干部分析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厂长转向台下,“同志们,副局是我的老同学,现在是区安监局的领导,也是这起事故调查组的领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副局就这起事故的原因和教训为我们做深层次的培训。”

  会议室一片掌声。

  “不敢当,不敢当。”副局收住笑脸,“仅从初步判断,大家都以为是违章作业和房顶上的漏洞所致,其实并不完全。尽管事故还在调查中,但主要细节已经水落石出,有必要与企业、与大家共同总结和梳理。”副局清了清嗓子,切入了主题……

  死者到房顶上去干什么?经实地勘查,他是安装避雷装置的,他是举着十多米长的扁铁上去的。从技术层面分析,是由于扁铁触碰到了房顶旁的高压线,造成被高压电击击倒的。又由于房顶上的临边洞口无安全防护措施,下面脚手架空档多、空挡大,才使他坠落至地面。所以,事故的致害原因是触电,直接原因是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安全设施缺少和没有安全操作规程。

  “喔--”副局的分析得到台下的认同。

  “高空上面有三个漏洞。”副局扳着手指。

  一、房顶旁的高压线未作任何防护、隔开、警示、警告处理;

  二、没有做过施工作业方案,盲目施工;

  三、房顶上的临边洞口无安全措施,脚手架未按规定架设,也没有验收。

  “建筑施工是特危行业,人,也有三个漏洞。”副局又分析道。

  一、死者在施工中没有落实安全保护装备和措施;

  二、死者没有持证上岗,施工前也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告知;

  三、死者到工地才两天,是从马路上招来的外来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

  “同志们,一同施工的外来民工都不知道死者姓氏名谁。”副局的肉拳砸在桌上砰砰作响,“死者是弱势群体,是无辜的,施工队应当对事故负全责!对死者负全责!”

  “对!”“对!”大家义愤填膺。

  “施工队嘛。”副局喝了一口茶,“施工队并非我们厂长联系的单位。”

  “什么?副局,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厂长莫名其妙。

  “真正施工作业的是一家分包队,是施工单位老板的哥们。”

  “老板的哥们?有问题吗?”厂长迫不及待。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不仅有问题,而且漏洞还不小呢。”副局直截了当。

  一、老板本人既没有建造师证,又没有上岗安全培训证;

  二、施工队是个挂靠的,既没有经营执照,又没有安全许可;

  三、承揽作业既盲目施工,又非法用工,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

  “对他这号人,我们将另案法办。”副局紧接着提问道,“而这起事故的责任又将落到谁的头上呢?”

  “是啊?谁是责任方?”厂长和大家都追问着,“第一承包单位?”

  “对,第一承包单位,他擅自把施工项目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一切后果。不过--”副局拖着长音环视了一下台下,“这个单位也有漏洞。”

  厂长和大家疑惑地望着副局。

  一、承包单位有经营资质,但只能从事三级施工项目,而我们厂里的施工项目属于二级;

  二、承包单位有安全许可,但遗憾的是有效期在签约前一个月已经逾期;

  三、我们虽然与承包单位签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但协议中,安全责任不明,双方职责不明,法律效应不明,且对方老板没有签字。其结果是,建设单位和厂长反而要承担不该承担的事故责任,赔偿不该赔偿的经济损失。

  “农民工不慎从房顶上摔下来,让人痛心。而我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监管意识不强所造成的大漏洞,同样让人痛心,这才是我们要补的漏洞啊!”副局语重心长,吃力地站起身,吃力地向大家鞠了一小躬。

  会议室一片寂静……

  “深刻,深刻!”突然,厂长醒悟过来,“这些要紧的内容都是我们下一步要整改的方向啊!”……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转发到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12-23 00:08 , Processed in 0.317675 second(s), 28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