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以下事例的分析,可以找出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例一、天津市某建厂工地,承包工头欲寻一会使用蛙夯机的民工从事地基夯实工作,恰有一民工侄儿张某想找活干,其叔找到工头,工头称如他会使用蛙夯机便可留下,其叔表示曾干过些时。于是就告诉侄儿,工头问你,你就说在别处干过。张某顺利通过工头的面试,当即操作蛙夯机。由于张某从未操作过蛙夯机,更不懂蛙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又对电缆漏电伤人的危险性一无所知。其操作中电缆线缠绕传动轴,电缆胶皮绝缘被磨破,蛙夯机体带电,张某既不穿绝缘鞋、又不戴绝缘手套,最终触电身亡,时年不满十八周岁。
例二、塘沽某大型国营企业劳动服务公司,想利用一废油罐从事油料运输业务,但由于顶盖销子损坏,需要焊接。初找焊工焊接时,焊工称油罐直接电焊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而拒绝。但巧合的是,服务公司经理的丈夫是该企业的生产调度室主任,主任耐不住妻子的央求,下派工单给电焊工,并说出事故他负责。于是,女电焊工就冒险作业,为便于操作焊工踩在盖好的顶盖处。由于电焊中产生的明火和高温使油罐残留的油垢迅速蒸发燃烧,罐内压力急剧膨胀,瞬时油罐变成带压容器,最终导致油罐突然爆炸,女焊工、服务公司经理及调室主任等三人当场被炸死,另一在场人员被炸成重伤。
例三、租赁塘沽建材制品厂房生产的天津美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其所雇佣的山东莘县民工杨某、李某、孙某等2003年3月7日夜,炉火取暖时将烟道风挡关闭,炉盖敞开,造成三人一氧化碳中毒的重大死亡事故。诸如此类,颇多颇多,在此恕不多举。 例四、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号天然气矿井23日22时左右发生天然气“井喷”。井喷后局面失去了控制,大量有毒气
体硫化氢的扩散,附近10万居民大转移,中毒病人18096人,最终导致了243人死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窥一斑可见全豹,以上几个典型事故案例,不难说明,劳动者缺乏必要的安全素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假设,操作蛙夯机的张某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他就不会置生死不顾而撒谎留下。如果他懂得一些电气安全知识或蛙夯机操作规程,操作时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或者发现电缆绝缘损坏立即停止操作,恐怕也不会造成命丧黄泉的惨剧。再以杨某等煤气中毒事故分析,如果他们知道煤气中的一氧化碳可以让人窒息的危害,也就不会为使屋内暖和些关闭炉道风挡、敞着炉盖而铤而走险的。与前两例相比,油罐爆炸案例被伤害主体有着不同之处。一般认为,农民工安全素质低,而他们确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员工,特别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调度主任,是生产管理干部,但可悲的是其同样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素质,否则,他也不会冒夫妻双亡风险去违章指挥了。同样电焊工尽管取得了安全操作证书,但其对油罐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重要作用缺乏正确认识,也许当成可有可无条条框框,要知道废油罐不清洗除垢电焊作业有可能导致命归西天结果的,相信她不会为服从生产命令而以年轻生命为代价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由国有、集体生产经营单位为主,变为国有、集体、私营、外商投资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并存。经济的飞速发展,投资主体的变化,特别是农村大量劳动力涌入,使劳动者安全素质呈相对下降趋势。劳动者安全素质下降,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无知和侥幸心理,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潜在的危险,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需要多方面的努力,而提高我国劳动者安全素质,不失之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手段之一。我国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教育从业人员的强制性条款中,不难看出国家对提高劳动着安全素质已有充分认识。因此,采取有利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已是当务之急,而要解决此问题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我们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问题,提高工人的安全防护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保证。现在工人不是以往的学徒工,而是提起裤腿就是师傅,有的连基本的数字都达不到。也许很多人会说,你们应该加强培训,是呀,但是工人的流动无序再目前是各不争的事实,虽然说安监部门这几年通过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也办了不少安全资格证书,但因缺乏统一的协调,安全教育只是一笔带过,起不到实际的效果,因此如何统一规划建筑工人的安全上岗问题,是我们应该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例四这起事故直接原因就是有关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违章违规,引发起来的井喷事故,这起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违章违规造成的,有一个人在操作过程中他没有按规章制度规定的,在起钻的过程中三注灌一次泥浆,他是九注灌一下,这样的话导致了井喷发生,这是井喷发生的直接原因。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不至于出现井喷问题。预案里包括对周围的群众应该宣传硫化氢的有害性,和相应的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当时这些工作没有做。所以预案里没有包括宣传教育的相应的工作。井喷失控以后,应该在放喷管线及时点火,只要及时点火不至于散发这些毒气,也不至于产生井架的烧毁发生爆炸。但不是井架点火,是在放喷管线进行点火。这里面就是说这个预案一个是预案里没考虑到这个问题,井喷失控以后怎么能够控制住这个态势,及时点火。这个在预案里没体现,第二个的话,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觉得就是说怎么处理好安全第一,当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怎么能够体现安全第一的方针。吸取教训是肯定的,尤其是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这方面,是大有推进的,这次事故再次告诫我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作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