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天津爆炸 自燃是最可能的点火源 8月16日凌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东北大学副教授钟圣俊在科学网个人博客上发布了对天津瑞海物流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原因猜测,他认为硝化棉或者硫化钠自燃是最可能的点火源,并对事故过程进行了分析。 自燃是最可能的点火源 不考虑人为破坏,火灾或爆炸的常见点燃源包括:(1) 明火;(2) 电气设备;(3) 机械碰撞和摩擦;(4) 静电;(5) 自燃;(6) 热表面。 钟圣俊分析说, 由于发生火灾的初始位置不是危险品仓库,而是集装箱露天存放区域,因此电气设备的可以排除。晚上11时30分左右,没有进行作业,明火、机械碰撞和摩擦、静电和热表面都可以排除。因此自燃是最可能的点火源。 根据目前公开信息分析可知,在瑞海物流的运抵区危险品中,硫化钠为易自燃固体(危险品类别为4.2),硝化纤维素(即硝化棉)为易燃固体(危险品类别为4.1)。 “这些易于自燃的危险品在包装完好的密闭情况下不会自燃,包装破损时会因为不同的机理自燃”,钟圣俊表示,硝化棉久储变质或润湿剂挥发干燥后易分解燃烧,在温度超过40℃时能加速其分解而自燃。硫化钠在空气中发生缓慢氧化自燃。 而这样的情况早有先例, 2006年4月25日10时45分,柳州市造漆厂一化工仓库发生火灾,2吨多硝化棉爆炸起火,原因为硝化棉自燃。2006年8月17日,广东中山帝迈家私制造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放的硝化棉自燃引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计约60万元。 遇水导致燃烧更猛烈并发生爆炸 钟圣俊副教授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了推测,他认为爆炸前经历了五个步骤。 先是硝化棉或者硫化钠自燃;随后自燃点燃了可燃液体,可燃体燃烧。 随后港口消防队接警后赶到,但是他们没有被告知现场存在与水不相容的危险化学品。灭火过程中。因为集装箱中的碱金属钾、钠、和硅化钙(硅钙合金)遇水放出可燃气体,导致燃烧更猛烈,并发生爆炸。 第四步是可燃液体火势未被控制,液体瞬间沸腾,形成BLEVE(沸腾液体蒸汽爆炸), 或者VCE(蒸汽云爆炸)。在可燃蒸气爆炸过程中,不排除压缩气体罐爆炸。从爆炸火焰可观察到流星一样的大团抛射状物,应是金属燃烧爆炸。 最后,硝酸铵和其它硝酸盐参与爆炸。硝酸铵是一种钝感炸药,纯硝酸铵的危险品分类为氧化性物质(5.1类危险品),含可燃物质超过0.2%即划分为爆炸品(1.1类危险品)。强氧化剂硝酸钾、硝酸钠、氯酸钠与可燃固体即时混合形成炸药也可发生凝聚相爆炸。 对 于这样的爆炸过程,钟圣俊认为,消防队是否存在灭火不当,需要进一步调查。“但是即使有不当之处,也是瑞海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在火灾早期不在岗或自行逃离,消防队联络不上而不得不在两难选择中不幸作出了错误的选择”。灭火不当加剧燃烧爆炸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或者说灭火不当可能是发生消防员重大伤亡的原因。但 不灭火,爆炸也要发生的,只是不会发生消防员的重大伤亡。 专家认为的爆炸根本原因: 钟圣俊认为,这次爆炸暴露出危险品未分类存放、超量存放和管理混乱等等弊端,但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他认为根本原因在于以下三点: 1、危险品仓库离居民区不到1000米 瑞 海公司违背相关标准规定,违规在居民区1000米内设置危险品仓库。万科清水港湾小区楼盘与该仓库直线最近距离约560米,而且该仓库与轻轨东海路站距离 也仅为约630米。万科集团表示,公司是2010年4月获取土地,当时周边为普通物流仓库,之后公司方面并未获悉它改造为危险品仓库的情况。而瑞海跃进路堆场改造为危险品堆场的时间为2014年。 2、没有执行危险品管理相关规定 瑞 海公司对于还原剂(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硝酸铵、硝酸钠、硝酸钾、硝酸钙、氯酸钾)、易自燃物质(硝化纤维素、硫化钠)、遇水产生易燃气体物质(钾、钠、镁、硅化钙)、腐蚀性物质(甲酸、烧碱)等混合存放,完全没有执行危险品管理相关规定。导致火灾无法控制。存放位置和存放量账目不 清,给救援带来极大的困难。 3、储存危险品超过限定数量 瑞海公司擅自存储超过其危险品经营许可限定的危险品数量,例如氰化物等有毒物质的限定存量为10吨,结果现场存量达数百吨。幸好大部分氰化钠等有毒物品没有泄漏,仅仅少量泄漏到堆场土壤和水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建议:危险品存储信息联网 为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钟圣俊建议:(1) 加强危险品仓库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标准;(2) 建立完善港口危险品集装箱安全管理标准;(3) 建立危险品运抵存储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危险品存放量和存放位置,并与消防部门等主管部门联网;(4) 消防人员应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非常规火灾消防训练,并在不明火源危险情况时根据训练经验灵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