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37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北京市疾控中心提醒如何防治麻疹

[复制链接]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17-2-5
帖子
29834

优秀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孙守仁 发表于 2015-1-29 07:10: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北京市疾控中心提醒如何防治麻疹
2015年01月28日15:00  [color=#083bf !important]新浪健康  微博 我有话说 [url=]收藏本文[/url]     

  进入2015年以来,北京市麻疹发病数量逐渐上升,截至2015年1月28日,全市共报告麻疹病例142例,比去年同期上升230.2%(43例)。报告病例中成人与儿童病例各占一半,15岁及以上成人占59.1%(84例),8月龄以下婴儿占26.1%(37例),8月-14岁儿童占14.8%(21例)。监测数据还显示,外省来京就诊的麻疹病例共63例,83.1%为儿童。
  1月份全市报告麻疹暴发疫情(根据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暴发标准为10天内同一单位发生2例)共4起,其中2起为2例病例,1起为8例,1起为23例。
  麻疹是国家法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在疫苗使用前,几乎每个儿童在5岁前都要发病,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但是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使用麻疹疫苗以来,随着接种率的不断提高,麻疹流行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近年来北京市的麻疹发病总体控制在较低水平,呈现出每4-5年出现一个流行的相对高峰年,如2005年和2010年均高于其他年份的发病水平。从北京市疾控中心历年监测数据显示,北京市麻疹的流行特征是每年从1月开始发病人数渐上升,4-5月达到发病的季节性高峰。因此,北京麻疹发病还会上升,不排除继续出现暴发疫情的可能。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很强,在人员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场所,更容易实现传播。麻疹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麻疹病毒存在于患者口、鼻、咽、气管、支气管分泌物和眼结膜分泌物中,通过空气飞沫(咳嗽、打喷嚏、说话)传播。病人从发病前2天到皮疹出现后5天都具有传染性,如果病人并发肺炎等合并症,隔离期还需要延长至出现皮疹后的14天。没有接种过疫苗的人普遍对麻疹易感。
  感染麻疹病毒后的潜伏期较长,平均14天,最短7天,最长21天。主要症状有发烧、红色皮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结膜炎,个别病例还会伴有严重的并发症如肺炎。因此得了麻疹,应尽快到传染病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由于北京市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较高,因此北京市近年来麻疹发病主要集中在20岁以上的成人和未到接种疫苗年龄的小婴儿。北京市对麻疹的防控一直采取比较严格的措施,发现麻疹病例后,疾控机构人员会对每个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样本进行检测,并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应急接种。应急接种疫苗可以有效地控制麻疹的传播。同时还要开展消毒工作,通过室内环境消毒、湿式扫除、开窗通风等措施消灭病毒或将病毒尽快排出室外。
  由于近期麻疹病例有上升的情况,市疾控中心建议:
  1、市民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如果因病需要去医院就诊,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带上口罩,减少交叉感染。
  2、家中有小孩子的家长,尽量少带孩子到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孩子满8月龄时要及时带孩子接种麻疹-风疹二联疫苗,满1.5岁时及时接种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满6岁时再接种一针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
  3、如果得了麻疹,市民应该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于卫生防疫人员确定的应急接种麻疹疫苗的高危人群应尽快应急接种麻疹疫苗,目前北京市规定在出现麻疹疫情时,45岁以下、以前没有得过麻疹、近五年没有接种过麻疹疫苗的密切接触人员都应尽快接种麻疹疫苗。麻疹病人居家时一定要做好隔离,避免和其他人员的接触。
  4、由于麻疹潜伏期较长,发生麻疹病例的集体单位应在最后1例病人发病后21天内观察有无新发的可疑病例,一旦出现新病例应及时报告。观察期内发生疫情的集体单位要取消集体活动或会议,减少病毒的传播风险。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转发到微博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17-2-5
帖子
29834

优秀版主

沙发
孙守仁 发表于 2015-1-29 07:13:40 |只看该作者
春天到了,预防麻疹当务之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6-28 14:34 , Processed in 0.320035 second(s), 27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