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汉五弟 于 2015-8-28 15:14 编辑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 截至2015年8月24日下午3时,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29人,失联人员44人。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2015年8月27日,天津爆炸事故追责结果初步揭晓,最高检通过新华网公布,天津市交通委主任武岱等11名厅官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瑞海公司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名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11名被查厅官中,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
天津滨海新区瑞海物流公司危化品仓库发生的大爆炸事故值得深思! 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惨烈的事故?我们通过此次事故究竟需要吸取一些什么教训?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是什么原因一直在影响和削弱安全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 此次事故调查,应该把执行层面存在的问题背后的原因真正找全,然而我国事故调查报告往往就事故论事故,基本从未涉及到企业管理体制、政府监管体制、政策法规方面存在的缺陷等方面的综合性因素影响。就个人违规操作及日常管理的责任谈的多。而忽略甚至没有深入细致的认真调查过违规操作、日常管理问题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就事故而调查事故,未深入查找事故原因背后的所有原因。而往往事故原因后面隐藏的原因才是真正导致事故的源头。事故调查处理往往为处理人而处理人,眼睛只盯着事故的表象原因,没有深入到出现事故原因的其他原因方面。
从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看,腐败严重影响着安全生产,这只黑手害死了很多人,不从这个高度去杜绝事故,事故就是新常态。
腐败导致出现虚假安全评价报告,腐败导致不顾后果的乱批乱建才是这起事故最大的隐患。
为什么会这样?追根究底还是人的管理出了大问题,天津瑞海危险品爆炸是人祸,不吸取这个教训,中国的安全生产永远也搞不好。
目前影响我国安全生产有一个最主要的深层次原因和三个最主要原因,什么深层次原因呢?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体制存在极大缺陷这就是影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深层次原因之一,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政府监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层面的监管人员的监管执法效率,缺乏有效监督和考核机制,干好干坏一个样,升职加薪无影响。
2、政府部门监管企业多,编制不足,无法满足对所辖企业的监管,也不可能对所管辖企业达到监管到位。
3、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
4、对政府监管人员的监管职责要求太高,对监管人员的要求过于苛刻,不符合实际,政府监管人员不可能通过几次检查就能够发现企业所有隐患,然而现有监管要求是谁检查谁负责,对应发现的隐患必须发现的脱离现实的规定,实际上是根本无法实现的要求。
5、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还缺乏力度,监督体制有待完善,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百姓可以对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腐败的公务员实行考核、一票否决的制度,现有监督管理体制对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的、腐败的公务员的震慑力度不够。
上述问题的影响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能监管的就监管,不能监管到位的只能是下发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以通知代替监管,负责任一点的监管人员努力把能够做到的事情做了,无法实现的事情就摆在那里。
二、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未全面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奖惩不到位,考核流于形式。
2、企业对一岗双责规定的实质不清楚,没有真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企业没有把安全管理部门作为企业内部对各级各部门完成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职责的监督部门,只要与安全沾边的事都是安全管理部门来具体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来进行配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由于人手不足,企业凡是涉及安全管理方面的通知、文件、制度的制修订、安全培训、安全会议等安全管理所需要的内勤资料又比较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到了做内勤资料方面,而日常的对各个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管没有时间去落实到位,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没有更多的时间去监督落实到位。
4、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授权不足,在安全管理方面不是安全管理机构说了算,不是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说了算,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一票否决权,还是领导说了算的落后习惯和落后体制。
三个主要原因是:
1、目前我国安全文化建设基本处于最初级的阶段,全民重视安全的安全文化环境尚未形成,全民安全文化教育未形成长效体制。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力不足,也没有一个有效严厉的监督体制 。
3、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工作职责的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法律保障,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法律赋予的更强的话语权和执行权力,法律条款在保护安全管理人员执行权力方面偏软偏弱。
这些原因使得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的问题长期存在于企业之中,企业生产经营的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往往成了打击排挤安全管理部门的力量,无法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试想假如瑞海物流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当初发现了这个公司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并且具有法律赋予的一票否决甚至停工停产权力,及时叫停了瑞海的非法违法生产,还会有瑞海危险品仓库大爆炸吗?
然而在现实情况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即使发现了这些隐患他们往往只有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的权力,没有其他更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途径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因为停工停产强制整改的决策权不在他们手里,很多时候被迫接受现实,大家一起赌运气。
企业安全管理最终依靠企业自己来进行完善,监督企业是否真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最终还要依靠广大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发挥作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道有力防线,此次天津滨海爆炸事故的调查,应把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为什么没有发现瑞海物流的事故隐患?或者发现了为什么没有及时治理?瑞海物流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发现存在的隐患?为什么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为什么没有进行有效治理?是什么原因影响到了监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发挥作用,要把这类问题作为重点调查范畴之一。
通过对这类问题的调查,有助于我们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弥补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授权不足的问题,弥补对认真工作、履职尽责的管理人员缺乏有效有力保护的问题,也有助于发现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政府监管体制机制对安全管理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并通过改革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来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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