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故的分类问题,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角度不同,分类的方法也就有所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一)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大类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或客观规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二)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称为伤亡事故。只造成生产中断、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称为非伤亡事故。
(三)依事故监督管理的行业不同,分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民航飞行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事故等。 1、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 | 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重大事故 |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较大事故 |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一般事故 | 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2、按事故发生的行业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可将事故分为11类,即:煤矿事故、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工商企业(建筑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事故、民航飞行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事故、其它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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