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规范对压力容器分类的方法各不相同,本节着重介绍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分类方法 分类:①按压力等级 ②按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 ③按安装方式 ④按安全技术管理 1.按承压方式分类: 外压容器:当容器的内压力小于一个绝对大气压(约0.1MPa)时又称为真空容器 内压容器:(按照设计压力p分) 低压(L)容器 0.1MPa≤p<1.6 MPa 中压(M)容器 1.6MPa≤p<10.0 MPa 高压(H)容器 10MPa≤p<100 MPa 超高压(U)容器 p≥100MPa 2.按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分类: 反应压力容器 (代号R) 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 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 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 3. 按安装方式分类: 固定式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该安装方式的压力容器在结构、使用和安全方面均有其特殊的要求。) 4.按安全技术管理分类 分类原则:根据容器压力与容积乘积大小、介质危害程度以及容器的作用将压力容器分类。 第一类压力容器 三类容器 第二类压力容器 第三类压力容器 (1)第三类压力容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a.高压容器; b.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c.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d、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 e、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f.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g.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h.使用强度级别较高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指响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540MPa) i.移动式压力容器 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 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j.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 k.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2)第二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a、中压容器; b.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c.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 (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d.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e.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3)第一类压力容器: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由于各国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工业基础和管理体系的差异,压力容器的分类方法也互不相同。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设计压力容器时,应采用相应的分类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