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分值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核情况 |
实际
得分 |
一 |
100分 |
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
1、明确本部门各个分管领导、各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分)
2、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20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20分)
4、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签订责任状情况;(40分) |
1、无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扣20分;
2、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落实扣20分;
3、对本部门相关科室和所属基层单位责任制和追究制落实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未考核的扣20分,缺一次扣10分;
4、查制度、台帐,缺一项制度扣10分,一项台帐不完善扣10分(可在总分中扣除);
5、未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扣40分,签订不全面的,漏一个扣10分(可在总分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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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00分 |
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生产情况上报制度。 |
1、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和统计报表;(40分)
2、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20分)
3、安全职能科室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0分);
4、对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应及时研究、拿出方案,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20分) |
1、凡明确要求上报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每月安全生产情况等,应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缺一次扣10分,逾期一次扣5分;
2、缺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扣10分;
3、缺一次职能科室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扣5分;
4、有突出问题未及时召开会议讨论解决的扣20分;召开了会议,并讨论解决,无会议纪要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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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60分 |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明确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30分)
2、所属单位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0分) |
1、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扣20分,未明确安全专职管理员扣10分;
2、按30%的比例抽查所属基层单位,查到1个企业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0分(可在总分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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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00分 |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 |
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完整,有针对性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分)
2、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须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督促基层单位建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和按规定提取,并用于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整改、表彰奖励及安全设施的投入等。(40分)
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10分)
4、准时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30分) |
1、无年度工作计划扣40分,不完整、不具体、缺乏针对性的扣20分;
2、无专项经费扣20分,无支出台帐扣10分;
3、未将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列入考核内容扣10分,抽查3-5个企业,发现1个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台帐或未按规定提取费用和专款专用的扣5分。
4、法律规定的行业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得10分,否则,不得分;其它企业参保率达到80%得10分,达到60%得5分,低于60%不得分。
5、未缴纳风险抵押金不得分,未及时缴纳扣15分;未在系统内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不得分;基层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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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60分 |
安全生产达标和专项治理。 |
1、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有计划、有落实。(20分)
2、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相应的专项整治。制订整治方案,整治工作有计划、措施完整;(20分)
3、对安全生产达标情况和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情况组织定期检查。(20分) |
1、抽查3-5个企业的安全生产达标巩固情况,有1个企业不合格扣10分;
2、未开展专项整治扣20分,有1项应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未组织落实扣20分,1项验收不合格扣10分;1项专项整治无方案扣10分,措施不完整扣5分,无总结扣5分;
3、未定期开展检查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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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160分 |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监控。 |
1、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前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40分)
2、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带队参加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前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10分)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跟踪督查情况。(30分)。
4、建立事故隐患台帐,落实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30分)
5、事故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40分)
6、建立危险源台帐,重大危险源台帐应每季度上报一次;(30分)
7、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30分)。 |
1、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前未开展安全检查,少一次扣10分;
2、部门主要负责人未亲自参加,缺一次扣5分;
3、安全检查无纪录扣10分,记录不全扣10分;
4、对隐患未跟踪督查扣20分,督查不全面扣10分;
5、无隐患台帐扣30分,不完整扣10分;
6、事故隐患整改率每低5%扣20分;
7、无一般危险源(点)台帐和重大危险源分类台帐扣30分;未落实监控措施和监控责任的扣20分;重大危险源情况一次未及时上报扣20分;
8、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扣20分,未组织演练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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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80分 |
女工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治 |
1、对所属单位女职工保护情况进行检查;(20分)
2、所属单位女工保护情况;(20分)
3、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调查;(20分)
4、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严重职业危害企业进行监控;(20分) |
1、未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和检查扣10分;
2、对有严重职业危害项目的企业未建档、未提出与落实整改方案的扣10分;
3、抽查1-2家有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发现工艺落后或无防护设施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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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100分 |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1、组织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月”、“夏百赛”等活动;(30分)
2、宣贯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培训;(30分)
3、职工全员安全教育率100%;(10分)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和持证上岗情况。(30分) |
1、查开展活动资料,少一项扣10分;
2、查宣传教育台帐,台帐不全扣20分;
3、抽查3-5个基层单位,有1名未培训持证上岗扣10分;未组织送培扣10分。全员安全教育率每低5%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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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80分 |
执行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
1、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开展安全预评价情况;(40分)
2、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40分) |
1、无安全预评价台帐扣10分,按规定有一个项目未开展安全预评价扣30分;
2、无“三同时”台帐扣10分,有一个项目未执行“三同时”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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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160分 |
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处理。 |
1、 全系统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实现双降;
2、 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
3、 因工重伤率<0.1‰。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20分)
5、督促发生事故的单位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10分) |
1、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每上升5%,扣50分;死亡1人扣100分;
2、重伤超标扣40分;发生重大事故一次扣200分(可在总分中扣除)。
3、查事故台帐资料,不完善扣10分
4、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未及时上报扣20分,隐瞒事故一次扣60分(可在总分中扣除);
5、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可在总分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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