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要求抓紧做好烟花爆竹问题整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 安办函〔2017〕8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月7日至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你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以下突出问题: 一、长沙中南福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一)研发的涉药烟花爆竹机械设备,在推广应用前,未进行科技成果技术鉴定和安全性能论证,不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21号)要求。 (二)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涉药烟花爆竹机械设备,提供生产工艺技术,为非法生产行为提供条件。 (三)研发、展示场所违规存有烟火药等药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醴陵市潼塘东兴出口花炮厂 (一)存在“三超一改”问题。生产作业现场混乱,部分工房超量作业;生产“双灯双炮”等超标违禁产品;成品库堆放半成品并进行翻箱作业,产品靠墙堆放,堆垛超高,安全通道不畅通。 (二)接受多家生产企业委托生产或冒牌生产,部分产品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 (三)使用非厢式货车运输烟花爆竹,且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产品流向登记管理措施未落实。 请你省高度重视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长沙中南福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个人出售的烟花爆竹机械设备,要查清销售去向,对已销往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追溯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对醴陵市潼塘东兴出口花炮厂,要督促当地认真落实已经下达的执法处理措施,并追溯查处委托生产企业及超标违禁产品流向,会同有关地区及时收缴查处,防止流入零售、燃放环节。同时,要按照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3号)的要求,举一反三,强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继续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加大执法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请于2017年1月23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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