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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委会工作规则有了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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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xiyun
时间:
2016-11-1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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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委会工作规则有了硬规定
南京市安委会工作规则有了硬规定
——增设专业委员会、设置12项制度、实施差别化考核
本报讯 记者聂欣报道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系统规范了市安委会的决策、议事、管理、运行、考评等工作。 强化专委会作用
规则明确,市长为市安委会主任,分管市领导为常务副主任。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市安委会、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更加明晰、具体、合理。
规则明确规定,市安委会下设建设工程、工业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轨道交通、商贸服务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由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规则规定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了专业委员会在安委会组织架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规则还增加了安委会联络员工作职责,以确保市安委会的日常管理、沟通联络更为顺畅。
设12项工作制度
规则设置了12项工作制度,包括会议、日常联络、督导督查、联席会议、挂牌督办、责任约束、考核奖励、宣传教育、信息通报等,将安委会决策议事、日常管理、考核评估等机制体系化、规范化、具体化。比如会议制度,对全市安全生产大会、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安委办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督查制度对综合性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督导、暗查暗访、综合和专项督查进行了明确规范。
针对暗查暗访,规则明确指出,要采取抽查互查、突击检查、现场巡查、媒体曝光等方式方法。暗查暗访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实行差别化考核
责任约束和考核奖励机制更为严格。规则对“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奖励、述职报告、约谈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针对年度述职报告,规则明确,各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市安委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通报履职情况。对同类事故多发、死伤人数上升、超过进度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未及时部署落实、挂牌重大隐患未在指定期限完成整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未能及时有效查处、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地区、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市安委会(办公室)适时发出预警通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对涉及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规则明确,按照行业领域、类别,将市属考核单位划分成若干个考核活动小组,实行差别化目标管理与责任制考核。规则提出,规范考核办法,优化考核细则,严格考核奖惩,切实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全市现代化考核体系,纳入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当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突破当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抄报组织、综治、发改、监察、工会、人社、国资等市委、市政府及其他组织实施考核的部门(机构、单位)。被否决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享受年度考核奖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2年内不得被表彰奖励,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年度考核奖励。
培训党政领导干部
规则强调,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学习培训体系,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年度教育培训内容。参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的时间,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不得少于4课时,新任领导干部不得少于8课时。重点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必须依法参加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通过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作者:
sxiyun
时间:
2016-11-15 14:59
系统规范了安委会的决策、议事、管理、运行、考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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