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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打印本页]

作者: djclym    时间: 2016-10-18 14:33
标题: 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用电的安全要求如下:
  
  (1)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户内(工棚)临时线路的导线必须安装在离地2m以上支架上;户外临时线路必须安装在离地2.5m以上支架上,零星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花线,一般应使用软电缆线。
  
  (2)建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O.15~0.2m。
  
  (3)严禁在床头设立开关和插座。
  
  (4)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也不允许以电气插头代替开关来分命电路,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5)使用行灯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防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作者: wdj1980    时间: 2016-1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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