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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直接接触触电防护 [打印本页]
作者: djclym 时间: 2016-9-27 08:28
标题: 直接接触触电防护
一、 直接接触触电的概念及特点
人体触及带电的导体,称为直接接触触电,即通常所说的直接触及相线的触电事故。
直接接触触电有以下特点:
(1) 人体的接触电压就是全部工作电压。
(2) 电路中的故障电流就是人体的触电电流。
直接接触时,通过人体的电流较大,危险性也较大,往往导致触电伤亡事故。因此,想方设法防止直接接触触电。
二、 造成直接接触触电的原因及防护措施
除了误触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外,已停电的设备突然来电,也是造成直接触电的主要原因。尤其在停电检修时,由于作业人员心理准备不足,一旦停电设备突然来电,就可能造成群伤事故。因此,即使在停电检修时,作业人员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已停电的设备有突然来电的危险。应认真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
直接接触触电的防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采取远离(间距)防护。
(2) 采取屏护(障碍)防护。
(3) 绝缘防护。
(4) 采用安全特低电压。
(5) 装漏电保护装置(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等)。
(6) 电气联锁防护。
(7) 限制能耗防护。
三、 电气安全距离
为了防止人体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或防止车辆和其他物体碰撞带电体,以及避免发生各种短路、火灾和爆炸事故,在人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物体和设施之间,都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称为电气安全距离。电气安全距离的大小,应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根据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的需要,安全间距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
(1) 各种线路的安全间距。
(2) 变、配电设备的安全间距。
(3) 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间距。
(4) 检修、维护时的安全间距。
四、 人体远离(间距)防护
所谓人体远离(间距)防护,就是采取必要措施,使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即安全距离),以防止人体偶然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而触电。
在具体条件下,确定防护间距的大小,应考虑日常工作或生活的安全需要。如在有人经常工作或经常停留的场所,应将带电体装在伸臂范围以外,而且伸臂时手臂的最外点(伸直的手指)与带电体之间应有一定距离。如果作业中使用长而大的工具,间距应适当加大。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9-27 09:38
五、 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的规定
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应符合表7—4所列值。
档距,米 电压,千伏 | 40及以下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110 | 120 |
10 低压 | 0.6 0.3 | 0.65 0.4 | 0.7 0.45 | 0.75 0.5 | 0.85 | 0.9 | 1.0 | 1.05 | 1.15 |
表7—4 架空线路导线最小线间距离,米
注:1.表中所列数值适用于导线的各种排列方式。
2.靠近电杆的两导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六、 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距离的规定
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大小,随线路经过的地区状况不同而异。在人口稠密区(通称居民区,如城市、工业区、港口、火车站等),距离应适当加大一些,而在人烟稀少的地区(通称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以及交通工具难以到达的地区,则可适当减小一些。不同电压等级的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弛度(弧垂)时不应小于表7—5所列值。
线路经过地区 | 线路额定电压,千伏 |
1以下 | 1~10 | 35 |
居民区 非居民区 交通困难地区 | 6.0 5.0 4.0 | 6.5 5.5 4.5 | 7 6 5 |
表7—5 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垂直距离,米
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间的最小距离的规定
确定水平距离时,应考虑当地气候的影响,在风力最大的季节,导线摆动或树冠摆动时,不致树木碰线或距离过近;在垂直距离方面,应考虑树木修剪周期内的生长高度。
架空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间的距离应符合表7—6所列值。
最大弛度时的垂直距离 | 最大风偏时的水平距离 |
1千伏以下 | 1~10千伏 | 1千伏以下 | 1~10千伏 |
1.0 | 1.5 | 1.0 | 2.0 |
表7—6 导线与街道、行道树间的最小距离,米
八、 对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的规定
高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应跨越以易燃材料作屋顶的建筑物。对耐火屋顶建筑物,也应尽量不跨越。必须跨越,应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并且,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表7—7所列值。
最大弛度时的垂直距离 | 最大风偏时与最近部位的水平距离 |
1千伏以下 | 1~10千伏 | 1千伏以下 | 1~10千伏 |
2.5 | 3.0 | 1.0 | 1.5 |
表7—7 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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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与铁路、公路、河流、管道、索道交叉时,导线与跨越物间的最小距离的规定
架空线路与铁路、公路、河流、管道、索道等交叉时,导线与跨越物的最小允许距离,在导线最小弛度时应符合表7—8的规定。
跨 越 物 线 路 电 压 | 铁路轨顶 | 公路 | 电车道 | 河流① | 特殊管道 | 索道 |
1~10千伏 | 7.5 | 7.0 | 9.0 | 1.5 | 3.0 | 2.0 |
1千伏以下 | 7.5 | 6.0 | 9.0 | 1.0 | 1.5 | 1.5 |
表7—8 架空线路导线与跨越物间的最小垂直距离,米
① 指至通航河流最高航行水位时的最高桅顶和洪水位时的浮运物顶的距离。
十、 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与各种电压的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导线间垂直距离的规定
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与各种电压的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对导线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7—9所列值。
data_zonghe/biao/20011217_118302.htm
表7—9 架空线路跨越其他线路的最小垂直距离,米
十一、 对同杆架设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的规定
同杆架设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7—10所列值。
跨越线路的电压,千伏 架 空 线 路 电 压 | 1以下 | 1~10 | 35~110 | 220 | 330 |
1千伏以下 | 1 | 2 | 3 | 4 | 5 |
1~10千伏 | 2 | 2 | 3 | 4 | 5 |
表7—10 同杆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米
十二、 接户线与地面距离的规定
接户线是指从配电线路到用户进线处第一个支持物间的一段导线。在低压线路中,接户线通常采用绝缘导线。
接户线的对地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接户线进线管口与地面的距离,高压不应小于4.5米;低压不应小于2.7米。
(2) 接户线导线的对地距离,高压不应小于4.0米;低压不应小于2.5米。
(3) 当低压接户线跨越街道时,在导线最大弛度情况下,与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值;通车街道-6.0米;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胡同(里、弄、巷)-3.5米。
(4) 低压接户线在院内架设时,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0米。
十三、 低压接户线与建筑物距离的规定
低压接户线与建筑物各部分距离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项 目 | 最小允许距离,毫米 |
与上方窗户或阳台的垂直距离 与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 与下方阳台的垂直距离 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 与墙壁、构架的距离 | 800 300 2500 750 50 |
表7—11 低压接户线与建筑物各部分的距离
十四、 低压接户线的档距和线间距离的规定
低压接户线的档距一般不应超过25米,否则,应设接户杆。
低压接户线的允许最小线间距离,因架设方式和档距不同而略有差异。自电杆上引下时,档距为25米及以下者-0.15米;档距在25米以上者-0.2米。
当沿墙敷设时,档距为6米及以下者-0.1米;档距在6米以上者-0.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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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室内外采用低压绝缘线明配线时对绝缘导线与地面距离的规定
低压线路明配线时,绝缘导线与地面的最小允许距离为:
水平敷设时 室内-2.5米;室外-2.7米。
垂直敷设时 室内-1.8米;室外-2.7米。
十六、 在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内敷设电缆时,对支架间和电缆线路间相互距离的规定
在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内敷设电缆时,对支架间和电缆间的相互距离有以下规定;
(1) 在电缆沟中敷设时,如果电缆沟两边都有支架,中间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00毫米(沟深600毫米以下时)或500毫米(沟深600毫米以上时)。
如果一边有支架,则支架与墙的距离(通道)不应小于300毫米(沟深600毫米以下时)或450毫米(沟深600毫米以上时)。
支架层间最小净距为:电力电缆-150毫米;控制电器-100毫米。电缆间的水平净距一般为35毫米(不应小于电缆外径)。
(2) 在电缆隧道内敷设时,通道宽度不应小于900毫米(一边有支架时)或1000毫米(两边有支架时)。
支架层间最小净距为:电力电缆-200毫米;控制电缆-120毫米。电缆间的水平净距一般为35毫米(不应小于电缆外径)。
十七、 室内外低压配线与各种管道平行和交叉,对配线与管道间的距离的规定
当低压配线与蒸汽管、压缩空气管和各种水管平行或交叉时,配线管路应尽可能敷设在热力管道下方和水管上方。如果用裸导线配线,则应敷设在所有各种管道的上方。
低压配线与各种管道间的距离,一般应符合表7—12所列值。
配 线 方 式 最小距离,毫米 管道类型及排列方式 | 穿管配线 | 绝缘导线明配线 | 裸导线配线 |
与蒸汽管道平行,敷设在上方 | 1000 | 1000 | 1500 |
与蒸汽管道平行,敷设在下方 | 500 | 500 | |
与热水管道平行,敷设在上方 | 300 | 300 | 1500 |
与热水管道平行,敷设在下方 | 200 | 200 | |
与通风、上下水、压缩空气管道平行 | 100 | 200 | 1500 |
与蒸汽管道交叉 | 300 | 300 | 1500 |
与热水管道交叉 | 100 | 100 | 1500 |
与通风、上下水、压缩空气管道交叉 | 50 | 100 | 1500 |
表7—12 低压配线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
如果无法满足表中要求,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对蒸汽管道,可在其外部包以绝热层,使管道周围的温度经常在35℃以下。在这种情况下,可将平行净距减至200毫米,但不允许更小。
(2) 对热水管道,应在其外部包以绝热层,同时适当减小平行间距。
(3) 裸母线与管道交叉敷设时,应在交叉处的裸母线处安装保护网或保护罩。
十八、 对企业的低压配电装置、插座和开关等间距的要求
对工业企业中应用较多的低压配电装置、插座和开关等,应采取必要的间距防护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 车间低压配电盘底边距地面高度,明装时可取1.2米,暗装时可取1.4米;明装电度表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8米;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8米;照明配电箱距地面一般取1.5米。
(2) 常用低压电器操作柄中心距地面一般为1.2~1.5米;侧面操作的手柄与建筑物或其他电气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200毫米。
(3) 拉线开关距地面一般为2~3米,其他开关1.3米,插座至地面一般为1.3米,特殊场所的暗装插座不应低于0.15米。
(4) 照明灯具至地面一般不应低于2米,特殊场所应不低地2.4米。室外灯具一般不应低于3米,在墙上安装时不应低于2.5米。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9-27 09:39
十九、 高低压电缆架空明设时,电缆间以及电缆与管道之间的最小距离的规定
高低压电缆架空明设时,电缆间以及电缆与管道之间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列值;
低压电缆之间 35毫米
低压电缆与高压电缆之间150毫米
低压电缆与热力管道之间1000毫米
低压电缆与非热力管道之间500毫米
二十、 室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的规定
室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表7—13所列值。
额定电压,千伏 项 目 | 3 | 6 | 10 | 35 |
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A1)、不 同相的带电部分之间(A2) | 75 | 100 | 125 | 300 |
带电部分至栅栏(B1) | 825 | 850 | 875 | 1050 |
带电部分至网状遮栏(B2) | 175 | 200 | 225 | 400 |
带电部分至板状遮栏(B2) | 105 | 130 | 155 | 330 |
无遮栏裸导体至地(楼)面(C) | 2375 | 2400 | 2425 | 2600 |
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裸导体之间的水平净距(D) | 1875 | 1900 | 1925 | 2100 |
出线套管至室外通道的路面(E)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表7—13 室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毫米
注:1.海拔超过1000米时,本表所列A值应按海拔每升高100米增大1%进行修正,B、C、D值应分别增加A<sub>1</sub>值的修正差值。
2.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生产的产品。
二十一、 对室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的规定
室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表7—14所列值。
额定电压,千伏 项 目 | 3~10 | 35 | 60 | 110 |
中性点直 接接地 | 中性点 不接地 |
带电部分至接地分部(A1) | 200 | 400 | 650 | 900 | 1000 |
不同相的带电部分之间(A2) | 200 | 400 | 650 | 1000 | 1100 |
带电部分至栅栏(B1) | 950 | 1150 | 1350 | 1650 | 1750 |
带电部分至网状遮栏(B1) | 300 | 500 | 700 | 1000 | 1100 |
无遮栏的裸导体至地面(C) | 2700 | 2900 | 3100 | 3400 | 3500 |
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 裸导体之间的水平净距(D) | 2200 | 2400 | 2600 | 2900 | 3000 |
表7—14 室外本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毫米
注:1.海拔超过1000米时,A值应按每升高100米增大1%进行修正,B、C、D值应分别增加A1的修正差值,但对35千伏及以下的A值,可在海拔超过2000米时修正。
2.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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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对室内外变压器四周的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
对室内外变压器四周的最小安全距离一般有以下规定:
(1) 室内变压器,其外廓与四周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
变压器与后壁和侧壁之间
100~1000千伏安 0.6米
1250千伏安及以上 0.8米
变压器与门之间
100~1000千伏安 0.8米
1250千伏安以上 1.0米
(2) 室外变压器,其外廓与四周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8米。变压器外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二十三、 对配电装置的安全通道的规定
配电装置的布置,除应考虑设备的搬运、安装、检修、操作和试验的方便之外,还要考虑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他们在操作或检修过程中直接接触导体。因此,配电装置的安全通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配电装置单列布置时,屏前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2) 配电装置双列布置时,屏前通道宽度不小于2.0米。
(3) 屏后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难以满足这一要求时,可减至0.8米。
除上述规定外,配电装置的室内裸导电部分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屏后通道内,当裸导电部分的高度小于2.3米时,应加遮护,遮护后面的通道高度不应小于1.9米,通道宽度应符合上面(1)~(3)的要求。
(2) 跨越屏前通道的裸导电部分,其高度不应小于2.5米。
此外,高、低压配电装置最好分室安装。在特殊情况下(高压开关柜数量较少),需要同室安装时,二者净距不应小于2米,当配电(屏)柜,布置长度超过6米时,屏后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他房间的出口。如果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米,则应增加出口。
二十四、 配电盘(屏)和保护盘(屏)前要标警戒线
通常,配电盘(屏)和保护盘(屏)上都装有控制按钮、操作手柄、仪表和继电器等,且均敞露于盘(屏)面上。为了防止值班人员和作业人员触及这些电器而引起断路或继电保护装置误动作,一般都在盘(屏)前标有警戒线。
警戒线至盘(屏)面距离不得小于0.6米,有关工作人员见到此警戒线就会立即引起警惕,不致逾越,从而可以防止发生各种事故。
二十五、 检修人员接近带电体,应保持的检修安全间距
检修时为防止作业人中接近带电体,必须保持足够的检修间距,具体规定如下:
(1) 检修低压设备时,人体或使用的工具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1米。
(2) 在高压设备无遮护的检修作业中,人体或使用的工具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列值:
10千伏以及下 0.7米(0.4米)
20~35千伏 1.0米(0.6米)
当不足上述距离时,应装设临时防护物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小于括弧中的数值。
(3) 在线路上进行检修作业时,人体或携带的工具与临近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列值:
10千伏及以下 1.0米
35千伏 2.5米
当不足上述距离时,临近带电线路应停电。
(4) 检修作业中使用喷灯或进行气焊时,火焰不得喷向带电体,火焰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下列值:
1千伏以下 1.0米
10千伏以下 1.5米
10千伏以上 3.0米
(5) 在架空线路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列值:
1千伏以及下 1.5米
1~35千伏 3.0米
60千伏 3.1米
当线路电压高于60千伏时,允许的最小距离可按下式计算:
L=0.01(U-50)+3
式中L为允许的最小距离,米;U为架空线路的电压,千伏。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9-27 09:40
二十六、 屏护装置
所谓屏护,就是使用屏障、遮栏、围栏、护罩、箱盒等将带电体与外界隔离。这些屏护装置除能够防止偶然触及带电体外,还使人一见到它们就意识到有触电危险而警惕起来。此外,某些屏护设施还可起以防止电弧烧伤、弧光短路的作用。
屏护装置有永久性的(如配电装置的遮栏、开关的罩盖等)、临时性的(如电气检修作业中临时装设的栅栏等)、固定的(如母线的护网)和移动的(如随天车移动的天车滑线屏护装置)四种。
二十七、 在哪些情况下应采取屏护措施
有些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不便于包以绝缘材料或者单靠绝缘不足以保证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对电气设备采取屏护措施。
在工业企业中,除某些开关电器的可动部分不能包以绝缘而需要屏护外,对于某些裸露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例如人体可能触及接近的天车滑线、母线,以及接触器裸露的电气接点,也应加设屏护装置。此外,高压设备,无论是否有绝缘,均应采取屏护或其他防止接近的措施。又如变、配电设备,也经常采用屏护装置。
二十八、 企业的变、配电设备常用的屏护装置及对屏护装置的安装的规定
工业企业的变、配电设备常用的屏护装置有围栏、栅栏、遮护板、保护网等,具体要求如下;
(1) 露天或半露天安装的10千伏及以下的变压器的四周应设固定围栏,变压器外廓与围栏或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得小于0.8米;变压器底部至地面距离不应小于0.3米,相邻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米。
(2) 当室内配电装置的电气设备套管和最低绝缘部位距地面2.3米,室外不足2.5米时,应在配电装置四周装设固定围栏。
(3) 在室内配电装置屏后通道内,当裸导电部分距地面不足2.3米时,应加遮护,且遮护后的通道高度不应小于1.9米。跨越屏前通道的裸导电部分,其高度不应小于2.5米。
(4) 装在生产车间或其他公共场所的配电装置,一般应采用保护式配电装置。如果配电装置为开启式,且其未遮护的裸导电部分的高度又小于2.3米,则应在其四周设置围栏。
(5) 当配电柜的后部与墙壁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时,在配电柜的后侧应装设保护网。
二十九、 对屏护装置的具体要
由于屏护装置不直接与带电体接触,因此对制作屏护装置所用材料的导电性能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各种屏护装置都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耐火性能。此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用金属材料制作的屏护装置,安装时必须接地或接零。
(2) 屏护装置一般应不易随便打开、拆卸或挪移,有时其上还应装有联锁装置(只有断开电源才能打开)。
(3) 在各种闲杂人员(如非电工人员或当地居民)能够随意进入的场所,屏护装置必须可靠,出入屏护装置的门应装锁,以免非电工人员误入、误开、误碰屏护装置而造成触电。
(4) 在1千伏及其以上配电系统中,当用栅栏屏护时,栅栏高度不得小于1.2米,栅栏最低杆与地面之间以及各栅条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200毫米;当采用遮栏屏护时,遮栏高度不得小于1.7米,网孔不应大于40×40毫米。
(5) 在1千伏以下配电系统中,作屏护用的栅栏以及网状或板状遮栏,至裸导电部分的净距不得小于0.8米,高度不应小于1.2米。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9-27 09:40
三十、 采用屏护装置时应辅以的安全措施
就屏护的实质来说,屏护装置并没有真正“消除”解电危险,它仅仅起“隔离”作用。屏护一旦被逾越,触电的危险性仍然存在。因此,对电气设备实行屏护时,通常还要辅以其他安全措施,例如:
(1) 与被屏护的带电体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
(2) 被屏护的带电部分有明显的标志,标明规定的符号或涂上规定的颜色。
(3) 根据屏护对象,在栅栏、遮栏等屏护装置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禁止攀登,高压危险!”、“当心触电”等标示牌或安全标志。
(4) 配合采用信号装置,用灯光或仪表指示有电。
(5) 配合采用联锁装置,当有人逾越屏护时,所屏护的设备便自动断电。
三十一、 防止触电事故的联锁装置
有些电气设备虽然采取了防护措施,但仍不能有效地防止触电。在这种情况下,可单独或配合使用防上触电事故的联锁装置。这种装置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员直接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电气联锁装置通常装在带电禁区入口的门窗上,通过安全开关或光电开关控制带电设备的工作状态。例如,在高压试验场所的围栏门装设一个安全开关,当门关上时开关接通电源,向试验地点送电;当门打开时,开关也随之断开,从而切断电源。这样,就可保证进入试验场所的工作人员无触电危险。又如,在桥式起重机上,从驾驶室通往桥面的舱口一般都装有开关,当驾驶员打开舱门时,舱口开关也被打开,使起重机主电源同时断电。这样,驾驶员在桥面上工作时就不会遭受触电危险。
电容器的自动放电装置也是通过安全开关与电容器电源或电容器室的门联锁的。当电源断开或电容器室的门打开后,放电装置便立即投入放电,从而可以防止电容器的剩余电荷伤人。
有时,为了防上误操作对工作人员的威胁,在需要按顺序操作的开关设备上也装设联锁装置。例如,在6~10千伏配电系统中,隔离开关与断路器之间的联锁,可以有效地防止隔离开关带负荷开合,使误操作无法进行,从而可以防止误操作所产生的危险。
三十二、 信号装置的作用
信号装置有两个主要作用:一个是指示作用,在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用灯光、仪表等指示带电体有电,提醒工作人员不要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另一个是警告作用,当工作人员由于误操作或误动作与带电体距离过近时,用灯光和音响示警,提醒人们及时终止错误动作,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信号装置只能作为一种辅助防护措施,通常应与其他防护措施配合使用。尤其在否定性提示时,不能仅凭信号装置的指示,匆忙作出无电判断。此外,与可能有电的带电体接近时,即使信号装置未发出危险警告,也不可随便触及或过分接近。
三十三、 近电报警器
报警装置一般由监测机械、放大机构和操作电源等几部分组成。有些报警装置可以将现场危险因素转变为电信号,送往控制中心报警和记录,并对存在危险因素的现场进行监视,有些报警装置在危险因素出现时,能直接起动现场的安全装置,及时切断电源。
近电报警器是一种能防止直接触电的报警装置。当携带这种报警器的作业人员误入带电间隔或错登带电杆塔时,该报警器便发出音响信号。其作用原理是利用晶体管检测出静电感应电压,判别其是交流高压电压,才动作报警。近电报警器还可装在安全帽的顶部,或制成手表形状,供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必须指出,近电报警器仅起提示注意和避免过分接近带电部位的作用,只能作为防止静电的一种补充措施。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6-9-27 09:40
三十四、 采取绝缘方式的防护措施
众所周知,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是用绝缘材料进行绝缘的。良好的绝缘,不但能保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正常运行,而且还能防止人们偶然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导体而发生触电事故。实际上,绝缘就是用绝缘物质或材料把导体包住并封闭起来,所以这是一种外护物保护方式。由于这种外护物具有绝缘性能,所以作业人员可直接与带电部分接触。当然,绝缘材料的厚度、层数和性能应与所承受的电压高低成比例。
此外,绝缘还要与外界条件相协调。所谓外界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粉尘、磨损、腐蚀以及化学侵蚀等。
在电气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其绝缘质量会受到各种影响,导致绝缘的各种参数(电工、机械、化学等方面的参数)发生变化。通常,根据这些参数可以判断绝缘材料的性能与其用途相适应的程度。
绝缘质量的改变,有可逆和非可逆两种。例如,少许发热或微潮是可逆改变。绝缘的物理结构和化学结构发生变化而逐渐老化或破坏,属于非可逆变化,这种变化的结果使绝缘材料失去使用价值。
总之,电气设备的绝缘会因使不当、受潮、腐蚀、机械损伤,以及自然老化等而损坏。电气设备的绝缘一旦损坏,可能造成触电或短路等事故,甚至引起电气火灾,因此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三十五、 绝缘材料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击穿
通常,绝缘材料所承受的电压超过一定程度,其某些部位就会发生放电而遭到破坏,这就是绝缘击穿现象。固体绝缘一旦击穿,一般不能恢复绝缘性能。而液体和气体绝缘如果击穿,在电压撤除后,其绝缘性能通常还能恢复。
固体绝缘击穿分热击穿和电击穿两种。
热击穿是绝缘材料在外加电压作用下,产生泄漏电流而发热。如果产生的热量来不及排散,绝缘材料的温度就会升高。由于它具有负的温度系数,所以绝缘电阻随温度的升高而减小,而增大的电流又使绝缘材料进一步发热,直至其熔化和烧穿。热击穿是“热”起主要作用。
电击穿是绝缘材料在强电场的作用下,其内部的离子进行高速运动,从而使中性分子发生碰撞电离,以致产生大量电流而被击穿。电击穿主要决定于电场强度的高低。
三十六、 电气设备的绝缘缺陷
电气设备的绝缘缺陷通常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1) 集中性的缺陷 例如,套管的瓷质开裂;固体绝缘材料局部磨损、挤压破损;电缆局部有气泡,在工作电压的作用下,发生局部放电等。
(2) 分布性的缺陷 这是指电气设备的整体绝缘能力下降。例如,电机和变压器的有机绝缘材料外层受潮或全面受潮,绝缘油劣化,固体有机绝缘材料老化等。
三十七、 判断电气设备的绝缘方式
通常,可用兆欧表来测试绝缘电阻,以判断电气设备的绝缘好坏。如果手头没有兆欧表,也可用万用表的高阻档进行大概的测试。由于万用表不能产生足够高的电压,所测得的电阻值一般不够准确,只可作为参考。如果万用表测得的电阻值不符合要求,肯定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低,不符合要求;如果万用表测得的电阻值符合要求,也不能据此判断绝缘正常,还应进一步采取其他办法补充测试。
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测量,应停电进行,并断开与它有联系的所有电气设备和电路。
三十八、 介质损耗的概念和表示
在电场作用下,绝缘材料会发生极化,将一部分电能不可逆转地变成热能而被损耗掉,这种损耗称为介质损耗。介质损耗越大,产生热量越多,绝缘材料温升越严重,反过来又使损耗进一步增大,形成恶性循环。
在外加电压与电源频率不变的情况下,介质损耗P与绝缘电容C和介质损失角δ的正切成正比,即P∞C•tgδ。如果绝缘形状、结构一定,则绝缘电容C也一定,此时介质损耗与tgδ有关。对绝缘材料来说,tgδ值一般很小,所以。
在外加电压作用下,通过绝缘材料的电流由三部分组成:Io为位移电流,即充电性电容电流,超前电压90°,不产生电能损耗;Ix为吸收电流,即与极化作用相联系的电流,具有充电和产生电能损耗的双重效应;IL为漏导电流,即通过绝缘的电流,与电压相同,产生电能损耗;总电流I的有功分量产生的有功损耗,即所谓介质损耗。而δ即为介质损耗角。
当绝缘材料老化或有局部缺陷时,介质损耗角或其正切值显著增加,因此,介质损耗角能很好地反映绝缘的质量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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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要使电气设备的绝缘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保证安装质量 提高安装质量,对保持绝缘的正常状态有着重大的意义。例如,电缆的中间接头和终端头的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可能造成运行后“放炮”;变压器的瓷套管、线路上的绝缘子在安装过程中若受到损坏,其绝缘程度将大大下降。所以,安装时要保证质量。
(2) 加强检测和试验 要定期检测电气设备,以便及时发现绝缘的明显缺陷;用携带式仪表或固定式仪表定期测量绝缘电阻;安装前或大修后对绝缘进行高压预防性试验,以发现哪些部分的绝缘已损坏或失效,并予以更换。
(3) 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对开关和电机内部的粉尘经常进行吹扫,其线圈就不易积尘,可以保持良好的绝缘;对变、配电室内的高、低压瓷瓶坚持定期清扫,对室外线路上的绝缘子采取反污措施,可使这些瓷件保持良好状态而不被击穿。此外,在计划检修时彻底清除绝缘的所有缺陷,也是提高绝缘性能的重要措施。
(4) 改善环境条件 任何一种绝缘材料,对工作环境都有一定要求。例如,室内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过高、对腐蚀性气体未采取处理措施,都可能造成绝缘严重损坏;在有地下线路的地面上乱堆重物或有载重车辆通行,可能造成线路绝缘的机械损伤。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改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的运行环境。
(5) 坚持绝缘分析 绝缘分析能够及时发现绝缘材料变异情况及其原因,并提出排除办法,这对防止绝缘性能继续恶化是极为重要的。
(6) 严格执行制度 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定期测试、交接班、安全操作、计划修理等制度,如果能严格执行,都有利于防止绝缘损坏。
四十、 对绝缘如何进行经常监视
在低压系统中,通常将规格相同的三块电压表分别接入各相来对绝缘进行监视。此时电压表的一端接在相线上,另一端接地。当绝缘正常时,三块电压表的读数基本相同。如果有一相接地,则接地相的电压表读数将显著减小。同时另两相电压表的读数将显著增大。即使未接地而绝缘性能恶化,电压表也有所反映。
对高压系统也可采用上述方法来监视其绝缘,只是电压表要通过电压互感器与高压线路连接,或者通过信号继电器发出信号。
此外,也可采用专用仪表对电气设备的绝缘进行经常监视。这种仪表与电气设备接地一起,可自动监视绝缘状态。
四十一、 对各类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的具体要求
不同线路对绝缘电阻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说,高压比低压的要求高,新设备比老设备的要求高,室外的比室内的要求高,移动的比固定的要求高。
一般低压电力线路和照明线路,要求绝缘电阻不低于0.5兆欧。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要求每个绝缘子的绝缘电阻不低于300兆欧。
新装、大修和更换二次接线时,二次回路的每一支路和操作机构的电源回路,其绝缘电阻均不应低于1兆欧。在潮湿环境中可降至0.5兆欧。
运行中的6~10千伏的电缆线路,其绝缘电阻不应低于400~1000兆欧(干燥季节取较大值,潮湿季节取较小值);35千伏电缆线路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600~1500兆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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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油浸电力变压器的绝缘电阻的具体要求
油浸电力变压器的绝缘电阻,通常随着温度升高而显著降低。新投入运行的变压器,其绝缘电阻应不低于出厂试验数值的70%。高压侧为3~10千伏的变压器。不同温度下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下列值:
10℃时—450兆欧 20℃时—300兆欧
30℃时—200兆欧 40℃时—130兆欧
50℃时—90兆欧 60℃时—60兆欧
70℃时—40兆欧 80℃时—35兆欧
测定变压器的绝缘电阻时,如果发现绝缘电阻较上次同一温度下的绝缘电阻下降30~50%,应对绝缘油作耐压试验和其他试验,判断其能否继续使用。
四十三、 电动机的绝缘电阻的要求
1000伏及其以上的交流电动机,在常温下其定子线圈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每千伏1兆欧,转子线圈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每千伏0.5兆欧;1000伏以下的交流电动机,在常温下其线圈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大致为温度每降低8~10℃,其值将增高1倍。对于一般低压电动机,在冷态下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
四十四、 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的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根据防触电保护等级,可分为Ⅰ、Ⅱ、Ⅲ三类。
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有以下规定:Ⅰ类—2兆欧;Ⅱ类—7兆欧;Ⅲ类—1兆欧。
四十五、 测量绝缘电阻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测量绝缘电阻时,为保证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将测量对象的电源和对外连线断开,并充分放电,确认所测对象未带电。
(2) 将测量对象擦试清扫干净,并保持清洁。测量时将装置中绝缘电阻很低或试验电压很低的元件,以及电容器和半导体整流器等断开或分流。
(3) 将相线与地线隔开,二者不得靠在一起。测量时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必要时应将兆欧表置于绝缘垫上。
(4) 测量大电容设备(如电力电缆等)的绝缘电阻时,要注意电容蓄电对人和仪表的危害。测完每一相的绝缘电阻后,要尽快将兆欧表从测量回路中断开,并将该相对地进行充分放电,以防测过程是积蓄的电荷释放伤人,或反充电损坏兆欧表。
(5) 测量双回路输电线路的绝缘电阻时,如果所测线路靠近另一带电线路,则不得使用兆欧表进行测量。此外,在雷雨天不得使用兆欧表测量电力线路的绝缘电阻。
(6) 当兆欧表严重漏电时,应采取防触电措施,尤其在高空测量时,更应防止在高处操作因触电而摔下。
四十六、 在判断高压设备的绝缘状况时要测量吸收比
电气设备的绝缘受潮后,其绝缘电阻降低,通电后极化过程加快,而由极化过程决定的吸收电流衰减速度也变快。因此,随着测量时间的增加,绝缘电阻迅速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测出不同测量时间下的绝缘电阻,并进行比较就能判断绝缘是否受潮,以及受潮的程度。
因此,对于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容器、交流电动机等高压电气设备,为了考察其绝缘的受潮情况,除了测量它们的绝缘电阻外,还要测量吸收比。吸收比通常用加压后60秒和15秒时的绝缘电阻比值表示,记为K,即K=R 60/R 15。如果K值大,表明绝缘干燥;如果K值小,表明绝缘已受潮。一般来说,未受潮的绝缘,其K值大于1.3;而当K值接近1时,则说明绝缘已受潮或有局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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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耐压试验的目的
耐压试验是检验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电气线路和电工安全用具等承受过电压的能力的主要方法之一,是对所用绝缘材料的绝缘中度的考验。当电力系统某一部分出现不正常情况时,电网中常常产生比额定电压高出数倍的过电压。例如,内部过电压可升高到额定电压的3~3.5倍;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出现单相接地事故时,其余两相要承受线电压(等于相电压的1.73倍)。耐压试验的目的,就是对所测设备施加较高的电压(略高于运行中可能遇到的过电压),以确定该设备是否具有足够的耐压强度。进行耐压试验时,绝缘物发生电击穿的电压,叫做击穿电压;击穿时的电场强度,叫做绝缘物的耐压强度。
四十八、 耐压试验的分类及特点
耐压度验有工频耐压试验和直流耐压试验两种。二者各有特点,不能相互代替。
工频耐压试验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 试验电压高于被试设备实际运行中可能遇到的过电压,考验严格,能发现很多绝缘缺陷,特别是能够发现那些危险性较大的集中性缺陷。
(2) 对绝缘的破坏性较大,因此通称破坏性试验。
(3) 由于试验电流为电容电流,需要大容量的试验设备。
直流耐压试验的特点是:
(1) 基本上不产生介质损失,对绝缘的破坏性小,因此通称非破坏性试验。
(2) 只需要供给很小的泄漏电流,试验设备的容量较小,特别适用于大电容设备(如电缆、电容器等)。
(3) 由于在较低的电压下进行测试,能判断绝缘的内部缺陷,如测量绝缘电阻、泄漏电流和绝缘的介质损耗等。
(4) 不能可靠地判断绝缘的耐压水平,进行直流耐压试验之后,往往还需要进行工频耐压试验。
四十九、 对电气设备的绝缘进行耐压试验
各种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分别在不同时间进行。例如,电力变压器、电动机和配电装置等,在投入运行前应对其进行工频耐压试验;电工安全用具应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油浸电力电缆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直流耐压试验;阀型避雷器应进行工频放电电压试验;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应在标准仪器杯中用标准电极进行耐压强度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一般取所试设备额定电压的一倍至数倍,但不得低于1000伏。进行试验时,先将电压调到试验电压的40%左右,再以每秒3%试验电压的速度升高到试验电压,并持续到规定时间。然后在5秒内,把电压降低到试验电压的25%以下,而后降到零,最后切断电源。耐压试验的加压时间一般为1分钟(对瓷质和液体绝缘为主的设备)或5分钟(对有机固体绝缘为主的设备)。例如,电压互感器需要加压的时间为3分钟,运行中的电缆为5分钟,但新安装的油浸电力电缆则为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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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进行耐压试验应注意的事项
进行耐压试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耐压式验只有在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才能进行。
(2) 试验电压应按规定选取,不得超出规定值。
(3) 试验电流不应超过试验装置的允许电流。
(4)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试验场地应设立防护围栏,防止作业人员偶然接近带电的高压装置,试验装置应有完善的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
(5) 有电容的设备、电缆等,试验前后应进行放电。
(6) 在每次试验后,应使调压器返回零位,最好有自动回零装置。
五十一、 电动机的耐压试验的要求
对电动机进行耐压试验时,通常要将其定子的各相线圈对外壳以及对其他接地的两相分别进行试验,同时也要将转子绕组进行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规定为:
(1) 定子绕组 进行交接试验时,对额定电压为0.4千伏及以下者取1千伏,额定电压为6千伏者取10千伏;对运行中的电动机,以及对大修中未更换或局部更换定子绕组的电动机取1.5倍额定电压,但不得低于1000伏;全部更换定子绕组的电动机取2倍额定电压再加1000伏,但不得低于1500伏;100千瓦以下不甚重要的低压电动机,其交流耐压试验可用2500伏欧表来测试。
(2) 转子绕组 交接试验时,对不可逆转子取1.5倍额定电压,可逆转子取3倍额定电压。
五十二、 测定泄漏电流的作用
泄漏电流是线路或设备在外加电压作用下流经绝缘部分的电流。对绝缘进行泄漏电流测试,可以判断绝缘是否良好,因为泄漏电流可以反映绝缘是否受潮、有无局部缺陷和劣化程度。通常有两种测试绝缘性能的方法:一种是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绝缘电阻大小,以确定绝缘的耐压强度;一种是测量绝缘的泄漏电流大小,根据泄漏电流判断绝缘的优劣。二者都能反映绝缘的真实情况。但后者试验电压高,并且可以任意调节,通过微安表的指示,可以显示绝缘本身的弱点。由于微安表的量程可以选择,其读数较兆欧表精确,能够灵敏有效地检查绝缘情况。特别是绝缘的局部缺陷,用兆欧表测试,往往反映不出来,而测试泄漏电流则可以迅速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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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怎样进行绝缘油的耐压试验
绝缘油是电气设备常用的绝缘、灭弧和冷却介质。为保证它在运行过程中具有良好的性能,必须定期对其进行各项试验,尤其是耐压试验。
绝缘油的耐压试验是在专用的击穿电压试验器中进行的,试验器包括一个瓷质或玻璃油杯、两个直径25毫米的圆盘电极(应光滑、无烧焦痕迹)。试验时将取出的油样倒入油杯内,然后放入电极,使两个电极相距2.5毫米。试验应温度为10~35℃和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室内进行,具体试验步骤如下:
(1) 将油样混合均匀,尽可能不使其产生气泡。在室内放置几小时,使油温尽量接近室温。
(2) 将油样接入试验回路,静置10~15分钟,使油内的气泡逸出。
(3) 合上电源,以每秒3千伏的速度加压,至油样被击穿(有明显的火花放电或试验器的脱扣开关跳闸)时,记录该瞬间的电压值。
(4) 静置5分钟后,重复上述试验,一般每个油样要试验5次,取5次的平均电压值。
(5) 如有必要,可另取两个油样进行相同的试验,取三个油样的平均电压值作为试验结果。
(6) 如果将电压加到试验器的最大值(如50千伏),油样仍未击穿,可在最大电压下停留1分钟,再不击穿,则认为绝缘油耐压强度合格。
(7) 各种绝缘油的最低耐压强度应不低于表7—15所列值。
使用电压,千伏 击穿电压,千伏 油 种 | 15以下 | 20~35 | 44~220 |
新油及再生油 使用中的油 | 25 20 | 35 30 | 40 35 |
表7—15 绝缘油的最低耐压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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