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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应先解决公众对疫苗的信息饥渴 [打印本页]

作者: sxiyun    时间: 2016-3-29 23:35
标题: 应先解决公众对疫苗的信息饥渴
应先解决公众对疫苗的信息饥渴
5.7亿元非法经营疫苗案有了最新进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该案相关线索300条,问题疫苗流入24个省市。
截至目前,已有多地食药监部门表示未发现非法疫苗流入。疫苗案持续发酵,这几乎是民众通过公开渠道能了解的全部信息。比谋财更可怕的是害命,对于无数大声疾呼的父母来说,这些信息显得“杯水车薪”。作为一名普通的父亲,演员贾乃亮在微博质问:“5亿元的无效疫苗究竟流向了哪儿?疫苗都给哪些孩子打了?还有多少留在医院里?”
质疑迅速在网络上一呼百应。除了已经披露未发现问题的安徽、云南、北京、上海等省市,其他省市的情况如何?即便未发现问题,是否意味着这些省市的疫苗真的没有问题,而没被查出来的“问题疫苗”会不会就此逃过一劫,流通出去的疫苗如何处理及追回,该如何补偿那些已注射风险疫苗的人……
民众的信息饥渴首先源自疫苗接种本身的医疗盲区。疫苗接种的风险性虽低,但作为政府同样有义务把疫苗的潜在风险隐患告诉公众,而大量二类疫苗注射都缺乏相应的信息说明,因此出了问题很容易引起社会恐慌。二类疫苗由于并非政府统一采购,完全自费,在家长防控心理主导下便酝酿了巨大的市场,流通中产生的“体外循环”利益链往往难逃权力庇护。
信息披露不对等,正在政府有限的信息传导和公众无限的质疑中制造沟壑。简单的就事论事已经无济于事,都说“亡羊补牢”,及时对后续疫苗的追查情况通报对疫苗已知风险“知无不言”才是眼下疫苗公关的当务之急。
法律空转、监管失灵、人心溃败,挡住安全隐患的所有“围墙”再一次集体塌陷,为此买单的依然是不知世事的孩子,疫苗事件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顽疾未除并且变本加厉。
疫苗流通管理并非无法可依。山东疫苗大案定性为“非法经营”,所涉及的“法”包括:《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法规条文白纸黑字,而庞某犯罪却堂而皇之“重操旧业”。早在2009年,庞某就曾因非法贩卖疫苗被判缓刑,在长达五年时间里,利用网络、快递等最普通的手段,干得风生水起,在业内“颇有威望”,可见“问题疫苗”非法交易屡禁不绝,在监管失灵之外还隐藏着法律“空转”。
我们不妨换个思路去看待今天的问题:每一次危机不要总当做对政府威信的挑战去封杀质疑,而是当做对管理制度的纠错良机;已经被无效疫苗伤害的孩子和父母付出代价,能否收获一次管理监察制度的彻底革新,只为能造福没有被无效疫苗伤害的孩子。

作者: sxiyun    时间: 2016-3-29 23:37
法律空转、监管失灵、人心溃败,挡住安全隐患的所有“围墙”再一次集体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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