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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起重吊装作业信号 [打印本页]
作者: NJSJYHB 时间: 2016-1-16 12:34
标题: 起重吊装作业信号
起重吊装作业信号
一、名词术语
1、 通用手势信号——指各种类型的起重机在起重吊运中普遍适用的指挥手势。
2、 专用手势信号——指具有特殊的起升、变幅、回转机构的起重机单独使用的指挥手势。
3、 音响符号:
“——”表示大于一秒钟的长声符号,“●”表示小于一秒钟的短声符号,“○”表示停顿的符号。
二、指挥人员使用的信号
1、 通用手势信号
(1)“预备”(注意):手臂伸直,置于头上方,五指自然伸开,手心朝前保持不动。
(2)“要主钩”:单手自然握着拳,置于头上,轻触头顶。
(3)“要副钩”:一只手握拳,小臂向上不动,另一只手伸出,手心轻触前只手的肘关节。
(4)“吊钩上升”: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自然伸开,高于肩部,以腕部为轴转动。
(5)“吊钩下降”: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五指自然伸开,以腕部为轴转动。
(6)“吊钩水平移动”: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应运行的方向,向下挥动到与肩相平的位置。
(7)“停止”: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水平挥向一侧。
(8)“紧急停止”:两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同时水平挥向两侧。
(9)“工作结束”:双手五指伸开,在额前交叉。
2、 专用手势信号
(1)“升臂”:手臂向一侧水平伸出,拇指朝上,余指握拢,小臂向上摆动。
(2)“降臂”:手臂向下侧水平伸直,拇指朝下,余指握拢,小臂向下摆动。
(3)“转臂”:手臂水平伸直,指向应转臂,拇指伸出,余指握拢,以腕部为轴转动。
(4)“伸臂”:两手分别握拳,拳心朝上,拇指分别指出两侧,做相斥运动。
(5)“缩臂”:两手分别握拳,拳心朝下,拇指对指,做相向运动。
(6)“全速起钩”:两臂下垂,五指伸开,手心朝上,全臂向上挥动。
(7)“全速落钩”:两臂伸向两侧上方,五指伸开,手心朝下,全臂向下挥动。
3、 旗语信号
(1)“预备”:单手持红绿旗上举。
(2)“要主钩”:单手持红绿旗,旗头轻触头顶。
(3)“要副钩”:一只手握拳,小臂向上不动,另一只手拢红绿旗,旗头轻触前只手的肘关节。
(4)“吊钩上升”:绿旗上举,红旗自然放下。
(5)“升臂”:红旗上举,绿旗自然放下。
(6)“降臂”:红旗拢起下指,绿旗自然放下。
(7)“转臂”:绿旗自然放下,红旗拢起,水平指向应转臂的方向。
(8)“伸臂”:两旗分别拢起,横在两侧,旗头外指。
(9)“缩臂”:两旗分别拢起,横在胸前,旗头对指。
(10)“停止”:单旗左右摆动,另一面旗自然放下。
(11)“紧急停止”:双手分别持旗,同时左右摆动。
(12)“工作结束”:两旗拢起,在额前交叉。
4、 音响信号
(1)“预备”、“停止”:一长声 ——
(2)“上升”:二短声●●
(3)“下降”:三短声●●●
(4)“微动”:断续短声●○●○●○
(5)“紧急停止”:急促的长声—————
三、司机使用的音响信号
1、“明白”——服从指挥:一短声●
2、“重复”——请求重新发出信号:二短声●●
3、“注意”:长声————
四、指挥人员与司机的配合
1、 指挥人员发出“预备”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在开始工作前,应回答“明白”信号。当指挥人员听到回答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
2、 指挥人员在发出“要主钩”、“要副钩”、“微动范围”手势或旗语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发出“预备”音响信号,司机接到信号后,要准确操作。
3、 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的手势或旗语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停止”音响信号,司机接到信号后,应回答“明白”信号方可离开岗位。
4、 指挥人员对起重机械要求微微移动时,可根据需要,重复给出信号。司机应按信号要求,缓慢平稳操纵设备。除此之外,如无特殊要求,其它指挥信号,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司机在接到下一个信号前,必须按原指挥信号要求操纵设备。
五、对指挥人员和司机的基本要求
1、 对使用信号的基本规定
(1) 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均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动方向。
(2) 指挥人员使用旗语信号均以指挥旗的旗头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动方向。
(3) 在同时指挥臂杆和吊钩时,指挥人员必须分别用左手指挥臂杆,右手指挥吊钩。当持旗指挥时,一般左手持红旗指挥臂杆,右手持绿旗指挥吊钩。
(4)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指挥人员使用音响信号的音调的明显区别,并要配合手势或旗语指挥,严禁单独使用相同音调的音响指挥。
(5)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司机发出的音响应明显区别。
(6) 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指挥时,应讲普通话。
2、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 指挥人员应根据本标准的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 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 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 负载降落时,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 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做好呼吸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 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 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 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 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3、 起重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 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 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本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 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犯本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 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 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六、其它规定
本节摘自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未尽的规定按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执行。
作者: 李志龙 时间: 2016-1-1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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