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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12.20”滑坡灾害是生产安全事故 [打印本页]

作者: 洛阳安环师    时间: 2015-12-25 21:58
标题: 深圳“12.20”滑坡灾害是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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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救援人员和参与救援的机械在事故现场作业。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是一起受纳场渣土堆填体的滑动,不是山体滑坡,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成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担任组长,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国土资源部官微通报称,初步查明深圳光明新区垮塌体为人工堆土,原有山体没有滑动。人工堆土垮塌的地点属于淤泥渣土受纳场,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积量大、堆积坡度过陡,导致失稳垮塌,造成多栋楼房倒塌。
  这里156.1平方公里的土地被低山与丘陵包围,平原在腹地上由东北向西南延伸而去。
  地处光明新区南部的红坳村,就在这片平原腹地的边缘。东、南两边的山丘在这个1万多人口的自然村边上形成一个直角,村南头的山谷上,曾是一个采石场,2013年后,这里留下的大坑成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
  发生滑坡的,正是这处受纳场。有资料显示,该受纳场为合法审批建设的项目,受纳场地证编号:20140003,使用期限至2015221日。
  然而,附近居民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称:“就在滑坡的前一天晚上,这些车还来倒过土”。
  检查也确实发现了问题。光明新区城管部门检查红坳余泥受纳场相关文件,发现施工图纸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单位不一致,督促其尽快完善。
  红坳村的这处受纳场“繁忙”景象,是城市发展的一个缩影。据《深圳晚报》2014年报道,深圳当时已有的12座受纳场,只能撑一年,而市内尚有多条地铁尚未建成,余泥渣土排放难,将持续到2020年。
  然而,一年后的1220日,那些泥头车驶向的红坳村的终点——那座高数百米的红土山,终究冲破约束,朝它北边的城中村和工业区,一泄而下。
  可见深圳山体滑坡不是自然灾害,而是城市治理短板的一次报复,代价极其惨重。余泥渣土,自然是城市快速发展的产物和象征,但处置不好,也会成为城市发展的拖累,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危及环境乃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这不是危言耸听,余泥渣土,是几乎中国所有城市的痛,只不过,当深圳面临的是更加突出的“排放难”,而大多数城市则头疼于疯狂的渣土车。
  但不管怎么说,总归都是余泥渣土乱象得不到根治的反映。所以,面对此次深圳山体滑坡,同样被余泥渣土所困扰的其他城市庆幸之余,更应该意识到,谁都没有资格像个没事人一样,做一个仿佛与己无关的旁观者,而需要为了那些无辜的生命,补齐这块短板,已然刻不容缓。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5-12-25

作者: lirong98    时间: 2015-12-28 11:18
为什么又是安全生产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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