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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用电应做到“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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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jclym
时间:
2015-11-26 11:18
标题:
安全用电应做到“十不准”
一、 任何人不准玩开电气设备和开关。 二、 非电工严禁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
三、 不准乱接电气设备。
四、 不准使用绝缘线损坏的电气设备。
五、 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六、 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七、 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八、 不准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措施。
九、 不准使用检修中的电气设备。
十、 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地,以防损坏地下电缆。
作者:
wdj1980
时间:
2015-12-7 11:03
不准玩,呵呵
作者:
李志龙
时间:
2015-12-7 16:05
谢谢分享,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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