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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生产管理禁令与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0
标题: 安全生产管理禁令与规定
第一条 进入装置区安全须知:
(一) 未经准许、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准进入装置区;
(二) 车辆进入装置区须装阻火器、进生产区须办票证;
(三)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不准进行施工和作业;
(四) 不准乱动厂内任何设备、 设施和化学品;
(五) 不准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品;
(六) 不准私自带香烟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装置区;
(七) 不准在易燃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八) 不准穿铁钉鞋和易起静电服装进易爆区。
第二条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一) 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 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二)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 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区域;
(三) 不戴好安全帽者, 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四) 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 严禁高处作业;
(五) 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六) 未办理维修作业票, 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 阀门等设备;
(七) 未办理电气作业票, 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八) 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票, 严禁破土施工;
(九) 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十) 设备的转动部件, 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第三条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一) 严禁在装置区内吸烟, 严禁私自携带香烟火种和易燃、易爆、 有毒、 易腐蚀物品进入装置区;
(二) 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 在装置区内进行施工 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四)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五) 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 工具及地面等;
(六)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七)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它化学危险品;
(八) 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 工具;
(九)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 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第四条 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一) 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
(二) 严禁无证开车、非专职司机驾驶车辆, 严禁学习、 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三) 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四) 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五) 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六) 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七)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八) 严禁装卸化学危险品的机动车辆违规装卸;
(九) 严禁危险品拉运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违章作业;
(十) 严禁危险化学品拉运车辆随意行驶及停放。
第五条 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一) 在有中毒及窒息危险的环境下作业, 必须指派监护人;
(二)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三) 在有中毒和窒息环境作业时, 必须佩带可靠的劳动防 护用品;
(四) 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五) 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 要进行风险评价并制订应急计划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 要定期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检测, 采取措施, 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七) 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 并定期检查;
(八) 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 校验, 保持完好;
(九)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 处理及救护及时、方法正确;
(十) 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0
第六条 检修现场的“五十个不准”:
(一) 容器内的爆炸分析不合格不动火;
(二) 容器内的氧含量不合格不动火;
(三) 盛装危险品的储罐不经处理合格后不准进入;
(四) 下水井、 污水池、 隔油池不经处理不准擅自进入;
(五) 凡是进塔、 炉、 容器、 井、 池没有作业票不准进入施工;
(六) 凡是进塔、 炉、 容器、 井、 池没有人监护不准进入施工;
(七) 凡是进塔、 炉、 容器、 井、 不准使用 24V 以上的工作灯, 潮湿严重的地方应使用 12V 工作灯;
(八) 电器作业不办理工作票不准作业;
(九) 用蒸汽、 风作为动力的设备, 要切断汽、 风源, 否则不准作业;
(十) 未办理动土作业票, 不准破土动工;
(十一) 转动设备检修未办理工作票, 不准作业;
(十二) 不经装置有关人员同意, 不准私开、 闭阀门, 乱动各种仪器、 机械、 电器设备; 水、 电、 汽、 风等,
(十三) 不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停工;
(十四) 不准在电器设施上、 变压器上、 设备上等地方休息;
(十五) 不系安全带不准高空作业;
(十六) 不准从高处往下抛扔物体;
(十七) 起吊重物时没有起吊方案不准起吊;
(十八) 高空作业时, 遇 5 级以上大风天气时, 不经有关部门同意, 不准施工;
(十九) 起吊器具未经专人检查不准使用;
(二十) 起吊重物时, 重物下不准有人作业;
(二十一) 起吊重物时, 不准现场围观;
(二十二)起吊的绳索不准系在管线上和容器的支座或基础上;
(二十三) 每天班前会不进行安全讲话, 不布置安全工作,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二十四) 不戴安全帽, 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二十五) 有高血压病者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二十六) 有癫痫病、 心脏病的人, 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二十七) 不穿“劳保” 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二十八) 上岗前喝酒、 在岗喝酒不准进入检修;
(二十九) 无动火票不准动火;
(三十) 监火人不准离开动火区域;
(三十一) 没有灭火措施不准动火;
(三十二) 装置内下水井、 地漏不封不准动火;
(三十三) 动火措施不全、 不落实, 不准动火;
(三十四) 不准在下水井、 池上、 地漏旁动火;
(三十五) 不准把电焊把线搭在钢丝绳上;
(三十六) 不准随意拆装盲板, 不经专人同意不准更换盲板位置和盲板号;
(三十七)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 7 米;
(三十八) 检修现场不准随地乱倒石灰渣等垃圾堵塞交通;
(三十九) 关键设备和重要部门, 加强保卫, 不准非检修人员随便进入;
(四十) 新工人初次检修不准单独作业;
(四十一) 材料、 拆除的设备管线、 阀门等不准堆放在路上;
(四十二) 不准随意向下水井地漏内排放渣油、 污油;
(四十三) 不准在容器内、 井、 池内吸烟;
(四十四) 不准用石棉垫、 薄铁皮作盲板;
(四十五) 不准把工具放在容器内或把工具塞进管道中;
(四十六) 不准随意“代材”, 如需“代材” 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十七) 不准随意更改技措项目;
(四十八) 不准随便更改容器试验压力、 安全阀定压压力;
(四十九) 不准随便破坏公共建筑、 道路、 装置地面;
(五十) 无证司机不准驾车进入检修现场。
第八条 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 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1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1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不准违规使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取得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2
武钢安全生产十项禁令
1、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2、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3、班中严禁饮酒及酒后进入作业现场;
4、严禁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5、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严禁不系安全带;
6、在易燃易爆区域严禁违规动火或吸烟;
7、严禁违章停送能源介质和动力源;
8、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运转、运行中的设备设施和物件;
9、未经许可和未采取防护措施,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0、严禁违章关闭、取消设备联锁、安全防护设施。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2
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2
安全管理十大禁令
1、 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
3、 不戴好安全帽,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4、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 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 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 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 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 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擦洗或拆卸。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3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 易腐蚀物品入厂。
2、 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 严禁穿带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 衣物、 工具及地面等。
6、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 严禁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 严禁损坏厂内各类的防爆设施。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3
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 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岗位人员, 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 工作环境(设备、 容器、井下、 地沟) 氧含量必须达到 20%以上, 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 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必须有专人监护。
4、 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 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 具。
6、 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浓度情况,要定期检测, 使它符合国家标准。
7、 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 对生产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机动设备, 监护仪器(如易燃、 易爆气体的报警器) 要加强维护, 定期检查。
9、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 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
10、 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 应停止作业。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3
焊接作业“十不焊” 规定
1、 不是焊工不焊;
2、 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
3、 不了解周围情况不焊
4、 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焊;
5、 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焊;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焊;
7、 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焊;
8、 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品不焊;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焊;
10、 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焊。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4
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1、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 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 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 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 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4
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 厂区严禁吸烟, 班前、 班上严禁饮酒、 防爆区严禁使用手机。
2、 不按规定着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3、 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4、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 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5、 不戴好安全帽, 严禁进入检修、 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6、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 破土、 临时用电、 抽堵盲、 设备检维修等危险性作业。
7、 作业现场监护人员不到位严禁从事动火、进行受限空间、 高处、 电气等危险作业。
8、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 不戴好安全帽、 不系好安全带者, 严禁高处作业。
9、 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有效, 严禁启动使用。
10、 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 严禁在运转中擦洗或拆卸。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4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票作业;
二、严禁违章指挥;
三、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安全交底不清开工作业;
五、严禁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动火作业;
六、严禁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七、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八、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变更安全措施;
九、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特种设备;
十、严禁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5
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严禁违章指挥
2.严禁无票作业
3.严禁擅自解锁
4.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5.严禁擅自变动安全措施(设施)
6.严禁无封闭地线作业
7.严禁无安全交底作业
8.严禁约时停、送电
9.严禁无监护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10. 严禁酒后作业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5
保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一、 严禁无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二、 严禁无工作许可手续作业。
三、 严禁无现场安全交底作业。
四、 严禁无票作业。
五、 严禁无监护作业
六、 严禁约时停送电。
七、 严禁在未经验电和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八、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工器具。
九、 严禁酒后作业、酒后驾车。
十、 严禁5级以上风力或雷电暴雨天气登杆、10级以上风力在户外施工。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5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采油气专业)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在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点燃加热炉。
五、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规作业擅离岗位。
六、严禁不停机进行抽油机维修、保养工作。
七、严禁不使用绝缘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
八、严禁带高温、高压检维修设备设施。
九、严禁不佩带安全防护器具进行含硫化氢井操作。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6
高处作业“十不准”
一、 身体状况不适应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二、 安全帽未系紧和安全带未挂牢不准作业
三、 防护栏、安全网防护不到位不准作业
四、 上下通道(梯子) 不牢固不准上下攀登
五、 脚手板绑扎不牢固不准作业
六、 悬挂式脚手架悬挂点不牢固不准作业
七、 模板支撑和绑扎好的钢筋不准攀登
八、 工具材料不准相互和上下抛掷
九、 六级强风和恶劣天气不准作业
十、 其它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6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煤矿非法违法组织作业 1必须证照、手续齐全
2必须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3必须按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
4必须按规定的能力、强度、定员组织生产
5必须执行小型煤矿“一采两掘”的规定采煤工作面不得超过29人作业掘进工作面不得超过9人作业。
二、严禁煤矿违章组织作业
6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必须杜绝违章指挥各级管理人员要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做到按章指挥
8必须杜绝违章作业从业人员要对从事的工作应知应会做到按章作业
9必须提高安全避灾意识所有从业人员要熟知各类灾害预兆及避灾线路。
三、严禁煤矿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组织作业
10必须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必须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2必须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四、严禁煤矿不执行人员管理基本制度组织作业
13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档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14必须执行班前会制度
15必须做到班前会点名、矿灯自救器发放和入井检身记录三统一
16必须有矿领导入井带班作业
17必须有瓦检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五、严禁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组织作业
18必须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合理、稳定、可靠
19必须杜绝无风、微风、串联通风作业确保作业地点风流稳定、风量充足
20必须保证通风构筑物完好可靠切实加强盲行、采空区管理
六、严禁煤矿不治理瓦斯、瓦斯超限组织作业
21必须按规定治理瓦斯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出、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
22必须安装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23必须按规定配备数量足够的瓦检员瓦斯检查严格做到时检、班检、日检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24必须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可靠使用凡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设监测监控探头
25必须做到突出矿井按规定采取综合防突措施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七、严禁煤矿不执行逢掘必探等规定组织作业
26必须执行“逢掘必探”、“有疑必停”、“先探后采掘”的规定
27必须按规定配备钻机和钻探队伍
28必须做到探掘有设计、有记录、有分析切实消除隐患
八、严禁煤矿不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组织作业
29必须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放炮地点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且距工作面不得小于300米
30必须需执行未实行独立通风系统和未安设安全防护设施的掘进工作面实行地面放炮的规定
九、严禁煤矿不执行顶板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31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杜绝空顶作业
32必须执行班组长、安全员沿路检查支护的规定
33必须按采、掘工作面支护的相关规定进行支护作业
十、严禁煤矿不执行机电运输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34必须执行机电设备检查制度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35必须执行“打点挂钩、双岗作业”“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杜绝蹬车和使用皮带、刮板运输机等运输设备运送人员和物料
36必须按规定安设、使用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凡违反此禁令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9 12:47
这是本人收集的,可能还有很多,请朋友们补充!
作者: perfect_87626 时间: 2015-11-13 13:17
这是禁令等等都是血的教训总结出来!
学习!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14 08:43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4、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塔、容器、罐、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制定可靠安全措施,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理、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严禁临时用电。
8、未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14 08:43
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
1、推进技术进步,加快技术改造,实现密闭生产。
2、含硫污水应集中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
3、涉及硫化氢的生产操作、检修及有关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4、摸清硫化氢的分布状况,作出分布图,并在危险作业点设置警示牌。
5、配备合格的硫化氢防护用品,切实加强管理。
6、进行硫化氢浓度检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布公告,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7、在硫化氢易积聚的区域,应安装硫化氢检测报警器。
8、在硫化氢易积聚的区域内作业,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9、在硫化氢易积聚的区域内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10、在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14 08:43
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有窒息危险作业的人员,应接受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有毒有害物质浓 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并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工作场所,应制定防救措施、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应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涉及和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应及时、正确。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在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 应停止作业。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14 08:44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生产区。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在厂内进行用火作业。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装置作业。
4、严禁穿带铁钉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易燃易爆装置区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14 08:44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14 08:44
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或违章停车。
2、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车。
3、严禁空挡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装、超员或超限装载。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8、严禁非机动车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9、严禁铲车、叉车、电瓶车等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撑伞、撒把、带人及超速骑自行车。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14 08:44
电气安全管理“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装接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和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进行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作者: lxa8688 时间: 2015-11-14 17:44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5-11-1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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