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德宏州
梁河县光坪锡矿“7·25”重大坍塌涉险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函〔2015〕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7月25日,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发生重大坍塌涉险事故,造成11人被困井下长达43个小时。该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极为典型,暴露出的问题也比较严重。为督促各地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现就该起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事故简要经过
梁河县光坪锡矿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深度为1795米至1660米标高。该矿自上而下开拓有4条平硐,分别是1799米平硐、1726米平硐、1688米平硐和1630米平硐。这4条平硐分属3个开采主体,分别是一车间、第二采选厂和第三采选厂。一车间开拓1799米平硐,单独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实际为独眼井,超层越界开采1799米以上的矿体。第二采选厂开拓1726米平硐和1688米平硐,开采1688米以上的矿体;第三采选厂开拓1630米平硐,超层越界开采1630米以上的矿体。第二采选厂和第三采选厂联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所属的3条平硐互为安全出口,共用1条回风斜井。
7月25日凌晨6时左右,因受连日强降雨影响,联通1630米平硐和1726米平硐的盲斜井处围岩发生坍塌,积水混合碎石形成泥石流堵塞1630米平硐约120米,造成在1630米平硐探矿巷道内作业的11名人员被困。
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该起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开采秩序混乱。该矿取得一个采矿许可证,名义是一家矿山企业,但实际上是由3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开采主体各自为政开采,且长期超层越界开采。二是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在三个开采主体长期违法生产、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出具了该矿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矿山水平的意见。三是该矿不按设计开采。2012年5月,该矿委托设计院补做了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但三个开采主体均不按设计开采,而是沿矿脉施工独头探矿巷道,边探边采。四是基层监管不到位。该矿长期超层越界开采,没有得到及时制止;有关安全监管机构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该矿通风系统不完善、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等重大安全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监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乱采滥挖、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厉查处以采代探、边探边采和不按设计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证照不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依法取缔关闭;对一个采矿许可证下多个开采主体无序开采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二)严格开展专家“会诊”监管。各地区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家“会诊”监管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专家“会诊”质量,监督“会诊”机构和专家严格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治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确保专家“会诊”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会诊”机构和专家,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事故查处和行政许可等工作中,要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等进行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等问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吊销其资质、撤销其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严格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要严肃责任追究,尤其是对出具虚假报告的安全评价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等,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认真贯彻非煤矿山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七个一律”(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一律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典型较大事故一律由省级人民政府提级调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一律停产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一律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相关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发生较大事故的一律由省级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县(区)长;较大以上事故一律由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制作警示教育片并上传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对较大以上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律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级安全监管局联合进行跟踪督办并形成评估报告;一律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