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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检查没发现隐患导致事故,追责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taihuatcp    时间: 2015-5-6 15:35
标题: 安全检查没发现隐患导致事故,追责判刑

安监人员去企业安全检查,没有发现隐患,或许对隐患没重视,没提出整改意见; 结果这个隐患导致员工触电身亡。最后法院判刑 玩忽职守罪;

我们当新闻看后,有啥感触呢? 如果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发现隐患或对隐患视而不见,或纵容习惯性违章,导致事故,我们的责任如何?

裁判文书版权归法院。附件 仅供 安全学习参考用 ,不得侵权非法使用,避免追责




作者: cnjsjjjp    时间: 2015-5-9 10:59
国家工作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事故隐患,致企业发生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医生版:国家医务人员在对病人进行医疗检测时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患者患病,致患者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交警版:国家工作人员在对道路交通进行执法检查时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道路交通隐患,致驾驶人发生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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