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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突出贡献奖申报、评选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4-8-27 08:35
标题: 突出贡献奖申报、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参选者是本公司在册员工。参选者可以是个人、小组或部门。
在本年度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参选者,包括:
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声誉者;
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主要指在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新的大宗货源、新的客户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在技术改造、增收节支、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凡在某一方面确有突出贡献者即可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时效性原则:突出贡献奖申报入围后,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得再次申报。
效益原则:获奖者的工作在评选年度内完成,并经过实践检验,确有实际效果;或在评选年度内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难度原则:获奖者的工作是经过努力,克服较大困难,对原有工作主动改进的,而不是被动改进。
层次原则:不同员工有不同的要求。注意划分本职工作和非本职工作的界限,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界限,管理干部、技术干部和一般员工的界限。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奖项设置:突出贡献奖设技术革新、开拓创新和优化管理奖三个系列。每个系列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提名奖五个奖项。
评选标准:
技术革新奖从创意、效果、实用性和先进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评选;
开拓创新奖从创意、效益、实施难度和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评选;
优化管理奖从创意、效益、实施难度和长远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采取灵活的、自下而上的方式,由个人、小组或部门自荐或推荐,并向人资部上报评选材料,申报材料须详尽真实。
人资部收到申报材料后,负责登记、摘要、制作选票、向评审组介绍情况和组织评审等具体工作。申报材料如有不详之处,人资部负责向申报项目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入围项目确定程序:
成立年度突出贡献奖评审组,负责各奖项的评审、投票工作。
优化管理及开拓创新奖评审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成员及管理部、人资部经理组成。技术革新奖评审组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部、工程部、机械部、机修厂经理及高级工程师代表组成。
评审组对各自负责申报项目进行分类、初评,确定入围项目。


作者: 章仁根    时间: 2014-8-27 08:36
获奖项目确定程序:
入围项目确定后,由评审组对其进行记名投票复评。投票采用员园分制。特等奖为员园分,一等奖为怨分,二等奖为愿分,三等奖为苑分,提名奖为远分。评审组成员在各自的投票单上打分。项目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
总经理对项目投票结果作最后的奖项确认。
计票方法:
由人资部、管理部共同组成三人计票小组,负责投票计票工作。
由总会计师负责投票结果的复核工作。
五、评选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于每年员员月猿园日前报人资部。
每年员圆月份进行突出贡献奖申报材料的整理工作和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入围项目材料在港报上摘要刊登。
第二年元月进行突出贡献奖复评工作。
项目获奖名单在公司年度表彰大会上公布。
六、奖励
公司对获奖者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予以奖励。物质奖励以奖金形式体现,精神奖励体现为荣誉证书和对获奖事迹的广泛宣传和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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